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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城汉向马国女 索逾10万元“恋爱费”

狮城汉称误信马国女与他“独家恋爱”,交往7年间为女方的开销买单,出资助她创业,把家传首饰送她还出资买婚房等,但女方最后嫁人新郎却不是他,于是入禀法院追讨超过10万元的“恋爱开销”。

联合早报罗妙婷查看原文 ↗
狮城汉向马国女 索逾10万元“恋爱费”

狮城汉称误信马国女与他“独家恋爱”,交往7年间为女方的开销买单,出资助她创业,把家传首饰送她还出资买婚房等,但女方最后嫁人新郎却不是他,于是入禀法院追讨超过10万元的“恋爱开销”。

根据国家法院判词,新加坡籍男子刘松而于2008年在公司结识来新工作的马来西亚籍女子吴美伦。

刘松而称,两人自2009年起成为情侣,展开了长达7年的爱情长跑。

《新明日报》报道,在2009年至2015年间,他经常为吴美伦买单,包括缴付保险费用、资助她创业、将一套家传首饰作为订婚礼物送给她、出资购买位于马国的婚房,还让吴美伦自由从一个马国银行账户中提款。

他表示,所有开销支出总额超过10万新元以及2万1600令吉(约6759新元)。

刘松而表示,自己当时以为两人处于专一的恋爱关系,因而心甘情愿付出。

怎料他后来发现吴美伦与另一名杨姓男子交往,甚至最终嫁给了对方,于是他在2022年入禀法院向女方索赔。

他强调,自己之所以愿意在吴美伦身上花钱,是因认定自己是对方的“唯一”。

2022年7月26日,刘松而在获得法院批准后,通过吴美伦在本地注册的两个手机号码及其社交媒体账号将法庭文件发给她,但女方均未做出任何回应。

法庭最终于2022年9月9日发表缺席裁决(default judgment),谕令吴美伦赔偿约10万0803新元及2万1600令吉(约6759新元),外加支付2781.20新元的利息。

刘松而随后也委托马国律师将裁决书寄送到吴美伦在马国注册的住址,但依旧未获回应。(人名音译)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6年10月8日的《新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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