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國團敗訴定讞 被確認為國民黨附隨組織 資產凍結
黨產會認定救國團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並凍結56.1億元資產,救國團提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今駁回上訴確定。法院指出黨產條例修正案未經總統公布不生效力,仍依現行法審理。救國團主任葛永光表示,對判決不以為然,批政院未提覆議、總統未公布是違憲違法,法院向政治勢力妥協,將續爭清白。

AI摘要 文章摘要整理: 最高行政法院駁回救國團上訴,維持黨產會將其認定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並凍結56.1億元資產的處分,救國團則批評判決違憲違法。
最高行政法院駁回救國團上訴,維持黨產會將其認定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並凍結56.1億元資產的處分,救國團則批評判決違憲違法。
黨產會認定救國團為 國民黨 附隨組織並凍結56.1億元資產,救國團提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今駁回上訴確定。法院指出黨產條例修正案未經總統公布不生效力,仍依現行法審理。救國團主任葛永光表示,對判決不以為然,批政院未提覆議、總統未公布是違憲違法,法院向政治勢力妥協,將續爭清白。
黨產會8年前認定救國團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並禁止處分56.1億元(新台幣,約1.75億美元)資產,救國團不服提行政訴訟,一審認為黨產會處分無違誤,判決救國團敗訴。救國團提上訴,最高行政法院今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據判決理由,依憲法第170條規定:「本憲法所稱之法律,謂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之法律。」中央法規標準法第4條規定:「法律應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是以法律未經總統公布,即無法產生對外效力。黨產條例修正第4條及第34條雖於2026年1月30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然迄未經總統公布,該修正條文自無法產生對外效力,本院仍應依現行黨產條例規定而為審理。
葛永光說,立法院已通過黨產條例修正案,救國團成立時是政府組織,應排除黨產條例適用,政府組織當然不會是國民黨附隨組織。行政院雖無執行黨產條例修正案,但輿論清楚這是明顯違憲、違法。
葛永光表示,立法院代表多數民意通過黨產條例修正案,且據憲法總統對於立法院通過法律,十天之內必須公布,這是總統的義務而非權力。
葛永光也說,針對黨產條例修正案,行政院並沒有提出覆議,行政院對立法院通過的法律若有意見則可提覆議,這是給行政院對抗立法權的武器,既然政院未提覆議,表示沒有意見,總統在十天之內就有義務公布。
葛永光指出,即使總統沒有公布,立法院通過的法律也應生效,沒有執行法律其實是違憲違法。法院應根據最新法律裁決,沒有根據最新法律裁決是公然違法,因此他對於這樣的裁決不以為然,法官可能不熟憲法,法官沒有根據最新民意裁決,顯然是對現行政治勢力妥協,非常遺憾。仍會尋求各種途徑,澄清救國團的清白。
精華 FAQ Q1:最高行政法院這次對救國團案件做出什麼結論? 法院駁回救國團上訴,讓一審結果確定,也就是維持黨產會對救國團的認定與處分,確認其為國民黨附隨組織,相關資產凍結不變。 Q2:法院為何沒有依照黨產條例修正案來審理? 判決指出,法律必須經立法院通過且由總統公布才會生效;由於該修正案雖已三讀通過,但尚未經總統公布,因此不具對外效力,法院仍適用現行黨產條例。 Q3:救國團對這次判決有何回應與後續主張? 葛永光表示不認同判決,認為救國團成立時屬政府組織,不應被視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並批評行政與司法機關未依最新民意與法律行事,未來將持續尋求各種途徑爭取清白。
Q1:最高行政法院這次對救國團案件做出什麼結論? 法院駁回救國團上訴,讓一審結果確定,也就是維持黨產會對救國團的認定與處分,確認其為國民黨附隨組織,相關資產凍結不變。
Q1:最高行政法院這次對救國團案件做出什麼結論?
法院駁回救國團上訴,讓一審結果確定,也就是維持黨產會對救國團的認定與處分,確認其為國民黨附隨組織,相關資產凍結不變。
Q2:法院為何沒有依照黨產條例修正案來審理? 判決指出,法律必須經立法院通過且由總統公布才會生效;由於該修正案雖已三讀通過,但尚未經總統公布,因此不具對外效力,法院仍適用現行黨產條例。
Q2:法院為何沒有依照黨產條例修正案來審理?
判決指出,法律必須經立法院通過且由總統公布才會生效;由於該修正案雖已三讀通過,但尚未經總統公布,因此不具對外效力,法院仍適用現行黨產條例。
Q3:救國團對這次判決有何回應與後續主張? 葛永光表示不認同判決,認為救國團成立時屬政府組織,不應被視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並批評行政與司法機關未依最新民意與法律行事,未來將持續尋求各種途徑爭取清白。
Q3:救國團對這次判決有何回應與後續主張?
葛永光表示不認同判決,認為救國團成立時屬政府組織,不應被視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並批評行政與司法機關未依最新民意與法律行事,未來將持續尋求各種途徑爭取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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