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消防員涉不當對待犬隻 消防局調查屬實移送裁處
彰化吳姓消防員涉嫌持BB槍射擊犬隻遭民眾PO網,彰化縣消防局今天表示,調查確認不當對待行為屬實,已移送動防所裁處,並將開考績委員會,研議給予加重記過2次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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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 鄭維真 彰化9日電)彰化吳姓消防員涉嫌持BB槍射擊犬隻遭民眾PO網,彰化縣消防局今天表示,調查確認不當對待行為屬實,已移送動防所裁處,並將開考績委員會,研議給予加重記過2次處分。
有網友昨天在社群平台發文表示,吳姓消防員於9月27日在分隊走廊持BB槍射擊犬隻身體,並拿拖把毆打,犬隻當下叫聲淒慘且失禁。
消防局表示,經深入調查,確認吳姓消防員涉嫌不當對待犬隻行為屬實,消防局高度重視並對此表達痛心與遺憾,相關事證移送彰化縣動物防疫所,絕不包庇。
消防局說,吳姓消防員身為公務人員且從事救災救護工作,卻做出傷害動物行為,嚴重損害消防形象,消防局將召開考績委員會,研議給予加重記過2次處分,並調離單位,列為重點輔導對象,同時將加強動物保護法與生命教育宣導,落實駐地管理,杜絕類似違失再發生。
彰化縣動物防疫所表示,後續將依調查資料、具體事證及動物受傷程度釐清案情,依動保法規定,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違者可處新台幣1萬5000元以上、7萬5000元以下罰鍰;如故意傷害動物,致其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編輯:林恕暉)115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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