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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烟花店爆燃12人死亡 调查报告指顾客违规试放引发

中国湖北襄阳宜城市烟花爆竹店爆燃事故致12人死亡,官方调查报告显示,事故直接原因是顾客违规试放标识为“震天雷”的双响,引起店外店内烟花爆竹连环爆炸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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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湖北襄阳宜城市烟花爆竹店爆燃事故致12人死亡,官方调查报告显示,事故直接原因是顾客违规试放标识为“震天雷”的双响,引起店外店内烟花爆竹连环爆炸燃烧。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官网星期五(10月9日)公布《湖北襄阳宜城市千和百货店“2·18”重大烟花爆竹爆燃事故调查报告》。

湖北省政府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因顾客在烟花爆竹零售店前违规试放超标烟花爆竹,零售店安全主体责任缺失,违规店外摆放、超核定储量存放、销售超标烟花爆竹、安全出口不畅,属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职不到位,导致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直接原因为顾客谢威龙在千和百货店选购烟花爆竹时,违规在店前试放标识为“震天雷”的双响,第二响爆炸引燃店外大量摆放的烟花爆竹,后引起店外、店内的烟花爆竹连环爆炸燃烧;店外人员逃至店内躲避,前门被爆燃的烟花爆竹封堵,后门关闭,未能及时逃生,最终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对事故的责任处理,调查报告建议:千和百货店实际经营者、26岁男子林辰飞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予刑事责任追究。

消费者、26岁男子谢威龙,因违规店前试放烟花爆竹导致事故发生,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目前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机关逮捕。

千和百货店共同经营者、48岁女子杨波,长期违规店外摆放、超量储存烟花爆竹,销售超标烟花爆竹等,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建议予以行政处罚,并对其涉嫌犯罪行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在公职人员追责问责方面,报告建议,对于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公职人员履职方面的问题等线索及相关材料,移交省纪委监委追责问责审查调查组。

同时,责成襄阳市委、市政府分别向湖北省委、省政府作出书面检查;责成宜城市委、市政府分别向襄阳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责成郑集镇党委、政府分别向宜城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湖北省襄阳市宜城市郑集镇一烟花爆竹零售店今年2月18日发生爆燃事故,造成12人遇难,其中七名成年人、五名未成年人。中国国务院随后对事故的查处挂牌督办,并派出明查暗访组,督促各地严格排查,加强烟花爆竹全链条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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