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馬洲入境婦T恤內有古怪 海關揭胸腰纏多包私煙 判囚4周兼罰款
海關人員於上周六(10日)在落馬洲支線管制站,截查一名55歲抵港本地女旅客時,在其身上檢獲381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1,900元,應課稅值約1,260
香港01凌逸德查看原文 ↗

海關人員於上周六(10日)在落馬洲支線管制站,截查一名55歲抵港本地女旅客時,在其身上檢獲381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1,900元,應課稅值約1,260元。
該名旅客隨即被捕,她因管有未完稅香煙和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條例》),今日(12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4星期及罰款1,000元。海關提供圖片可見,被捕婦人將私煙藏於胸口及腰間,並以上衣遮蓋。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刑罰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反映罪行的嚴重性,市民切勿以身試法。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私煙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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