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懷孕無法勝任工作 勞動部:可勞雇合意解約
近日發生印尼籍家庭幫傭入境僅一個月即被發現懷孕事件引發議論,勞動部今天說,目前無法律規範移工懷孕雇主須養他全家,移工若無法勝任工作,可勞雇雙方合意解約轉出或返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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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 吳欣紜 台北13日電)近日發生印尼籍家庭幫傭入境僅一個月即被發現懷孕事件引發議論,勞動部今天說,目前無法律規範移工懷孕雇主須養他全家,移工若無法勝任工作,可勞雇雙方合意解約轉出或返國。
移工懷孕問題近日再度引發關注,有民眾指出,聘雇聘僱一名印尼籍家庭幫傭入境,結果來台才一個月就發現懷孕,原本是要來照顧家中患者,變成全家要照顧移工。
對此,勞動部今天表示,目前並沒有法律規範移工懷孕雇主必須養他全家,呼籲切勿以訛傳訛。
勞動部也說,根據法規,家事移工如遇到懷孕,能申請的產假為無薪產假,且家事移工無勞動基準法及就業保險法適用,也無育嬰留停津貼可請領;而日本、韓國及香港與台灣相當,都規範雇主不得因移工懷孕而解僱。
勞動部表示,家庭類雇主若遇到移工無法勝任工作,可請仲介協助通譯及溝通,由勞雇雙方合意解約、轉出或返國,雇主即可依規定申辦遞補新移工。
勞動部說,在等待期間,雇主可撥打1966使用「長照 3.0」相關資源,另外政府也編列約新台幣20億元預算,提供喘息服務與短期照顧服務,兩者合計每年約52日,協助家庭照顧不中斷,國人都可以善加運用。(編輯:李亨山)11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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