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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縣村長參選人挪用電廠基金招待涉賄 檢聲押遭駁回

嘉義縣民雄鄉賴姓村長欲尋求連任涉賄,涉嫌自今年3月起挪用某電廠的敦睦基金,無償或低價招待村民旅遊。檢方今天執行搜索,帶回村長等15人,向法院聲押村長遭駁回,檢方將提抗告。

台湾中央社姜宜菁查看原文 ↗
嘉縣村長參選人挪用電廠基金招待涉賄 檢聲押遭駁回

(中央社記者 姜宜菁 嘉義市13日電)嘉義縣民雄鄉賴姓村長欲尋求連任涉賄,涉嫌自今年3月起挪用某電廠的敦睦基金,無償或低價招待村民旅遊。檢方今天執行搜索,帶回村長等15人,向法院聲押村長遭駁回,檢方將提抗告。

嘉義地檢署表示,日前接獲嘉義縣民雄鄉某村長參選人涉嫌賄選情資後,指派檢察官黃天儀指揮調查局嘉義縣調查站及嘉義縣民雄警分局組成專案小組偵辦。

專案小組今天到涉案處所執行搜索,查扣相關事證,並帶回15人到案說明。

檢方調查,現任賴姓村長欲尋求連任,涉嫌自今年3月起挪用某電廠補助村民的敦睦基金等款項,無償或低價招待村內特定村民進行1日或3日旅遊,並在行程中表達參選意圖及請求支持,返程時更發送禮品與設宴拜票,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交付賄賂罪嫌。

檢察官訊問後,14名村民無保請回。檢方認為,賴姓村長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原因及必要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經法院裁定新台幣20萬元具保,檢方考量具保金額不足以確保後續偵查,將依法提出抗告。(編輯:張雅淨)11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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