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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指要檢舉人交合約資料 國稅局:未提供也會依法查察

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不滿告發民進黨新竹縣長參選人鄭朝方等人後,被要求提供合約等資料。對此,財政部北區國稅局今天澄清,只是依規定提示檢舉人可補正資料的舉例,即便未能提供也會依法查察,絕無檢舉人所稱包庇權貴等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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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指要檢舉人交合約資料 國稅局:未提供也會依法查察

(中央社記者 呂晏慈 台北14日電)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不滿告發民進黨新竹縣長參選人鄭朝方等人後,被要求提供合約等資料。對此,財政部北區國稅局今天澄清,只是依規定提示檢舉人可補正資料的舉例,即便未能提供也會依法查察,絕無檢舉人所稱包庇權貴等狀況。

吳子嘉先前為新竹縣竹東鎮土地開發及交易案,向台北地檢署告發鄭朝方等人,涉違反稅捐稽徵法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後於網路節目指出,國稅局回函要求檢舉人提供合約等資料,但相關資料只有當事人才有。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說明,相關說法與事實不符,依照「各級稽徵機關處理違章漏稅及檢舉案件作業要點」第13點規定,受理檢舉案件後,若檢舉人所檢舉違章漏稅的事實及可供偵查的具體事證尚有欠缺,均一律通知檢舉人限期補正或提供新事證,因此,該案通知檢舉人補正資料並無特殊或差別待遇等情形。

北區國稅局表示,至於請檢舉人提供土地買賣合約方面,僅是依相關規定提示檢舉人可補正資料的舉例,即便檢舉人未能提供,亦將本於職權依法查察。

北區國稅局強調,將本於依法行政,慎重查核,公正判斷,對當事人有利及不利事項一律注意,絕無檢舉人所稱包庇權貴等狀況。(編輯:楊蘭軒)115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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