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兩分判商稱開「生口」屬慣常做法 受宏業指示發泡膠封窗
大埔宏福苑大火,各座後樓梯窗戶被改成工人出入的「生口」,令居民逃生時間大大減少。大火獨立委員會周三(14日)上載新一批文件,負責後樓梯工程

大埔宏福苑大火,各座後樓梯窗戶被改成工人出入的「生口」,令居民逃生時間大大減少。大火獨立委員會周三(14日)上載新一批文件,負責後樓梯工程的「志富建築」及負責外牆修葺的「明旺維修工程」承認對開「生口」知情,稱是一般慣常做法。志富建築的結構工程師戚務堅表示,原本的窗口可以開啟,與「生口」一樣,都可以讓火和煙霧進入後樓梯,在防火上無分別。 火勢快速蔓延的其中一個原因是發泡膠封窗,負責的明旺維修工程則指,是受宏業指示。
志富建築今年6月中回覆獨委會中,回答有關工作安排和後樓梯的工作紀錄等,包括之前處理過的項目有否將後樓梯窗戶開成「生口」。志富回覆指,工程是「滿昌」承接,開「生口」是一般慣常做法。志富又指,所有施工設計及程序由總承辦商(即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安排,「滿昌」是按指示施工。
志富的認可人士黎家榮、註冊結構工程師戚務堅亦有向獨委會提交回覆。黎家榮指,自己的職責僅限於將梯間原有窗戶更換為固定式耐火不銹鋼窗,並不涉及梯間其他工程或屋苑整體大維修。
至於為何未有通報「生口」,黎家榮指,原有舊窗可開啟、非耐火,本身並不具備阻煙及防火功能,故在其專業理解中,以木板作臨時覆蓋不會對窗戶的防火性能產生不利影響,當時未察覺有違法嫌疑。
戚務堅則指,原有窗戶或木板是否具備耐火、阻煙功能,不屬於其專業知識與職責範圍,其並非認定火警隱患的專家,亦不負責監控工程進度與施工過程。他承認,在巡查時注意到梯間約每隔5層有窗戶被拆除,但他同樣認為,原有窗戶不具耐火等級,故在消防安全角度上開生口及原有窗戶「兩者並無分別」,均無法阻擋煙火進入梯間。
至於負責外牆修葺的明旺維修工程,則負責宏道閣的打鑿、清泥頭、黐窗等工作。明旺指,2025年1月16日,宏業指示明旺負責人張明海用發泡膠封窗,惟材料非由明旺採購,發泡膠是否阻燃等「唔知詳情」。被問到發泡膠封窗如何協助工程、是否行內的常用方法,明旺同樣指「唔知詳情」。
明旺又在回覆中指,參與了宏道閣5樓、10樓、15樓、21樓、27樓後樓梯拆窗工程,形容是一般慣常做法。被問到是否知悉拆窗會削弱防火分隔功能、曾否收到不可拆窗等指引或圖則,明旺稱「唔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