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楷莉遭通緝 高檢通緝網站刊登大頭照
前新聞主播薛楷莉111年間,涉嫌詐騙邱姓前男友420萬元,北院依洗錢等罪判刑1年8個月定讞。北檢10月13日發布通緝,薛女大頭照已登在台灣高等檢察署通緝查詢系統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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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 李念庭 台北15日電)前新聞主播薛楷莉111年間,涉嫌詐騙邱姓前男友420萬元,北院依洗錢等罪判刑1年8個月定讞。北檢10月13日發布通緝,薛女大頭照已登在台灣高等檢察署通緝查詢系統網站。
根據法院判決,邱男在110年9月至111年2月間與他人有財務糾紛,薛楷莉知悉此事後,於111年2月間向邱男佯稱,賴姓友人有認識幫派,可協助處理財務糾紛,但須支付420萬元作為處理費及介紹費。
邱男於111年2月25日到銀行提領420萬元現金款項交給薛楷莉,但薛女並未將款項交給賴姓友人,反而全數存入女兒的銀行帳戶,並將部分金額結購外匯、投資基金,部分金額再轉帳到自己的帳戶後結購外匯,轉匯國外等。
邱男事後發現有異向警方報案,台北地檢署依照詐欺、洗錢等罪起訴薛楷莉,台北地方法院判處薛女有期徒刑1年8月,併科罰金10萬元。薛女未上訴而定讞。
台北地檢署傳喚薛楷莉到案執行未到、拘提無著,10月13日發布通緝,行刑權時效至135年6月9日。薛女黑白通緝大頭照已刊登在台灣高等檢察署通緝查詢系統網站。(編輯:張國政)115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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