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接获居家服刑细则 获准与家人同住引争议
纳吉居家服刑条件引争议,马国政府被促公开法律依据与执行细节。
(吉隆坡综合讯)马来西亚前首相 纳吉 接获监狱局发出有关居家服刑的正式信函和标准作业程序细则,其中包括准许他居家服刑时与家人同住,引起舆论热议纳吉是否享有特权。
据《星洲日报》报道,纳吉的代表律师沙菲宜星期三(10月14日)在吉隆坡法庭大厦召开记者会说,纳吉已接获国家元首苏丹依布拉欣有条件特赦,并御准他居家服刑的正式信函及附录,阐明居家服刑的条件及执行机制,包括准许纳吉在吉隆坡大使路私邸服刑,并可与家人同住。
沙菲宜还说,监狱局告知纳吉,不得向公众及媒体透露居家服刑标准作业程序的详情,以免大众和媒体炒作,引发不必要的议论。
不过,马国团结政府主要成员希望联盟认为,当局必须公开纳吉居家服刑的具体条件,否则只会引起更多揣测和争议。
网媒“当今大马”报道,希盟主要成员民主行动党槟城州日落洞区国会议员雷尔星期四(15日)受询时说,当局不能让民众继续猜测纳吉获准或不获准做些什么。
雷尔也是执业律师。他说,公众有权就此事获得更清楚的说明。“大家都知道,此事会引起很多讨论。我们谈的是他(纳吉)获准享有居家服刑的特权。人民要知道,哪些事他可以做,哪些事不能。”
希盟另一成员国家诚信党副主席马夫兹发文告说,政府拟议中的居家服刑法案尚未生效,内政部和监狱局须说明纳吉获准居家服刑的法律依据。
马国国家元首苏丹依布拉欣9月18日批准纳吉有条件特赦,允许他以居家服刑方式服完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前子公司SRC国际公司案剩余刑期,直至2028年8月23日。前提是纳吉须先缴清5000万令吉(约1572万新元)罚款。
马国各界在那之后就关注纳吉居家服刑的条件,其中,有律师指出,居家服刑者不能与家人同住。
马国资深律师山苏丁纳瓦威告诉《每日新闻》,根据现行法规,获准居家服刑者仍须遵守监狱局条例,并且要像在监狱时一样单独监禁,不可与配偶或其他家属同住。
他补充说,《1995年监狱法令》授权内政部长宣布特定场所为监狱。宣布之后,有关场所就受监狱法令约束,以便发挥监狱的功能。这包括由监狱人员全天看守,囚犯也须接受检查。食物及其他设施的使用也与监狱相同。
他说:“居家服刑的唯一优势可能是建筑物空间较宽敞,但活动、规则及所提供的设施,仍须与监狱相同。”
目前, 纳吉尚未交付5000万令吉罚款 ,因此仍在加影监狱,无法确定何时才会开始居家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