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戶打通變大宅!新竹縣稅務局:只設1戶籍 兩戶皆享自住優惠稅率
〔記者廖雪茹/新竹報導〕為了讓居住空間更寬敞,不少民眾會選擇買下相鄰兩戶房屋並打通使用,但「房屋稅2.0」制度規定自住房屋新增了「辦竣戶籍登記」的必要條件,讓不少屋主擔心恐無法享有自住優惠;對此,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說明只設1戶籍,兩戶都可享自住優惠稅率的要件。 對於民眾擔心,如果兩戶房屋打通後只在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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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相鄰兩戶房屋打通使用,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說明只設1戶籍,兩戶都可享自住優惠稅率的要件。(記者廖雪茹攝)
〔記者廖雪茹/新竹報導〕為了讓居住空間更寬敞,不少民眾會選擇買下相鄰兩戶房屋並打通使用,但「房屋稅2.0」制度規定自住房屋新增了「辦竣戶籍登記」的必要條件,讓不少屋主擔心恐無法享有自住優惠;對此,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說明只設1戶籍,兩戶都可享自住優惠稅率的要件。
對於民眾擔心,如果兩戶房屋打通後只在其中一戶設立戶籍,另一戶沒有設籍,會不會因此無法享有自住優惠,甚至被課徵高額的非自住稅率?稅務局指出,只要相鄰房屋確實打通或合併供自住使用、沒有出租或供營業,且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已在其中一戶辦妥戶籍登記,兩戶皆可適用優惠的自住住家用稅率。
不過,稅務局特別提醒,打通後的房屋在計算「全國總戶數」時,仍以兩戶計算。根據現行法規,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自住房屋上限為3戶;因此,打通使用且僅設一戶籍的兩戶房屋,雖然都能享有自住稅率,但會占用3戶自住優惠額度中的2戶,民眾在資產規劃時需多加留心。
此外,符合自住條件的屋主,務必於每年房屋稅開徵前40日(即 3月22日前)向所在地稅務機關提出申報,才能在當期享受優惠;若逾期申報,則需等下一期起才能適用。經核定後若使用情形未變,往後即無需每年重複申報。如有相關疑義,可撥打新竹縣稅務局總局(03)5518141 或竹東分局(03)5969663 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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