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禁響咹|香港胡亂響號也罰$320 塞車、催前車、純發泄也不行
《南方都市報》消息,深圳市生態環境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近日聯合發布通告,11月1日起,深圳每天0時至24時全市禁止機動車鳴喇叭(響號),

《南方都市報》消息,深圳市生態環境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近日聯合發布通告,11月1日起,深圳每天0時至24時全市禁止機動車鳴喇叭(響號),有效期5年。 在深圳,駕駛機動車在禁止鳴喇叭區域罰300元人民幣罰款;在香港,根據香港法例第374G章《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43條,「胡亂響號」也禁止,除非是為着向在道路上或附近的任何人發出危險警報,否則可罰$320牛肉乾。
香港得一原因可鳴響發聲警報:為了向道路上任何人發出危險警報
「胡亂響號」在香港屬於交通違例事項,正式罪名為「在不必要的情況下鳴響發聲警報設備」。根據香港法例第374G章《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43條規定,除非是為了向道路上的任何人發出危險警報,否則司機不得隨意鳴響車輛的發聲警報設備。
換句話說,法例定義下,如果在不必要的情況下亂按喇叭,例如塞車、不滿前車起步慢、純粹催促或發泄情緒,即屬違法,屬於定額罰款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374G章《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43條,在不必要的情況下鳴響發聲警報設備,定額罰款320元。
1.行經影響安全視距的路段,提前鳴喇叭避險:道路因急彎、坡道頂端等情形存在視覺盲區,難以及時觀察對向、前方來車及行人動態時,應當減速慢行,並鳴喇叭示意。
2.實施合法、安全的超車操作時鳴喇叭示意:確認具備法定超車條件、準備超越前車時,應當提前開啟左轉向燈、變換使用遠、近光燈或者鳴喇叭示意;在確認有充足的安全距離後,從前車的左側超越,在與被超車輛拉開必要的安全距離後,開啟右轉向燈,駛回原車道。
3.遇即時緊急險情,鳴喇叭警示避險:出現突發、現實、緊迫並可能造成碰撞、傷人的險情,且鳴喇叭有助於避免或者減輕危險時,可以鳴喇叭示意,並應當同步採取煞車、減速、停車、避讓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