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歲女走私52公斤乾魚翅來港 海關揭發交漁護署檢控 判監10個月
漁護署指,一名29歲中國籍女子因走私乾魚翅入境香港,違反《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第586章),今日(16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判監10
香港01凌逸德查看原文 ↗

漁護署指,一名29歲中國籍女子因走私乾魚翅入境香港,違反《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第586章),今日(16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判監10個月。
漁農自然護理署表示,該名旅客於今年3月22日從巴西、經埃塞俄比亞抵達香港國際機場。海關人員檢查其行李時,發現內藏一批懷疑受管制乾魚翅;經漁護署人員檢驗後,確定為受管制乾魚翅,共重約52公斤,估計市價約20萬元,署方遂以非法進口瀕危物種作出檢控。該女子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罪名成立,法庭以15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被告認罪扣減三分之一刑期,最終判處監禁10個月。
部份鯊魚及鰩魚屬《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的列明物種,在本港受《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所管制。任何人如非按照《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規定進出口或管有瀕危物種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0萬元及監禁10年,有關物品亦會被充公。
漁護署發言人稱,政府一向致力保護瀕危物種,漁護署和香港海關會保持警覺,繼續監察及打擊涉及瀕危物種的違法行為。市民如發現懷疑違例情況,請致電1823向漁護署舉報。有關本港對瀕危物種的管制,可瀏覽本署網頁www.cites.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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