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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中醫鉛中毒案定讞 張宏年家屬難原諒負責人

前台中市議會議長張宏年服中藥致鉛中毒,盛唐中醫負責人呂志霖判刑5年定讞;張宏年家屬今天透過律師發聲明表示,尊重判決結果,對相關被告等,尤其難原諒呂志霖。

台湾中央社趙麗妍查看原文 ↗
盛唐中醫鉛中毒案定讞 張宏年家屬難原諒負責人

(中央社記者 趙麗妍 台中16日電)前台中市議會議長張宏年服中藥致鉛中毒,盛唐中醫負責人呂志霖判刑5年定讞;張宏年家屬今天透過律師發聲明表示,尊重判決結果,對相關被告等,尤其難原諒呂志霖。

張宏年去年過世,張宏年家屬說,對判決雖感慰藉,但仍認為刑期有過輕之嫌。盛唐中醫診所違法用禁藥,導致張宏年及全家鉛中毒,造成張宏年身心受創最終辭世,更讓服用藥物的家屬及其他被害人至今仍受中毒後遺症影響,身心苦楚不足為外人道。

家屬表示,全案歷經數年雖已定讞,但對被告等尤其難原諒呂世明(改名呂志霖),尊重司法最終判決結果,感謝無數支持者及親友支持與鼓勵。

張宏年服中藥致鉛中毒,檢警查出盛唐中醫涉用禁藥硃砂及鉛丹,二審判處盛唐呂志霖5年徒刑,另2年可易服社會勞役。最高法院昨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編輯:李明宗)115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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