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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天水幼儿园铅中毒案 实际负责人被判无期

中国法院星期五(10月16日)判处甘肃天水幼儿园铅中毒案被告、涉事幼儿园实际负责人李慧芳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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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星期五(10月16日)判处甘肃天水幼儿园铅中毒案被告、涉事幼儿园实际负责人李慧芳无期徒刑。

这起铅中毒事件导致233名幼儿血铅异常。调查组在7月20日通报,幼儿园朱姓园长为提高幼儿园招生吸引力,想通过增强食品色泽度和美观性,来吸引幼儿喜爱和家长认可,授意贺姓厨师购买不可食用的颜料添加制作食品。包括朱姓园长、贺姓厨师在内等六人因此被捕。

据央视新闻报道,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星期五下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李慧芳等六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处李慧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9万5800新元);判处另一名被告朱敬琳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幼儿园后厨工作人员牛爱元、文亚芳、贺旭霞、安春玲则被分别判处八年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院经审理认为,天水市麦积区褐石培心幼儿园实际负责人李慧芳、执行园长朱敬琳身为幼儿园管理人员,违反国家食品安全管理法规,授意、安排牛爱元、文亚芳、贺旭霞、安春玲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供幼儿和教职工食用,造成严重不良后果,六被告人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情节特别严重。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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