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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沙咀保時捷衝紅燈 途人停步讓路 網民:以為係Roadster飛過去

Facebook群組「車cam L(香港群組)」昨日(17日)流傳一段「車cam」影片,顯示事發上周四(15日)下午近3時,一輛保時捷私家車沿尖沙咀梳士巴利道

香港01凌逸德查看原文 ↗
尖沙咀保時捷衝紅燈 途人停步讓路 網民:以為係Roadster飛過去

Facebook群組「車cam L(香港群組)」昨日(17日)流傳一段「車cam」影片,顯示事發上周四(15日)下午近3時,一輛保時捷私家車沿尖沙咀梳士巴利道往天星碼頭方向行駛,途經香港太空館對開時,明明燈號是紅色,但保時捷仍然照衝紅燈,當時多名途人正在沿行人過路處按照燈號過馬路,見狀立即停步讓車,保時捷直衝過去,幸沒有撞到途人,但前方車輛因應交通狀況停下,保時捷被迫停車。

Cam主形容「差啲撞到人」,許多網民留言「揸波子,有face嘛」、「佢以為自己架係Roadster可以飛過去」、「一定衰危駕,片主幫幫手送佢一程」、「衝紅燈喎,舉報咗未?」。

根據香港法例第374G章《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18條,除法例訂明的例外情況外,司機必須遵守交通燈發出的指示,不得違反紅燈、黃燈或間歇紅燈訊號。

政府於2026年1月1日起調高多項交通違例事項定額罰款,其中沒有遵從交通燈指示的定額罰款,由600元調高至900元,駕駛者亦會被記5分違例駕駛分數。

此外,根據同一規例第61(1)條,司機無合理辯解而違反第18條,即屬犯罪。如案件循法庭程序處理,首次被定罪最高可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第二次或其後再次被定罪,最高可罰款10,000元及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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