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發惠指查賄專題報告針對個案 陳昭姿:勿挑戰排審權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邀法務部報告查賄認定標準,民進黨立委沈發惠質疑,安排農業部列席明顯針對桃園市長參選人黃世杰個案;召委陳昭姿反駁,要求勿挑戰排審職權。

(中央社記者 劉世怡 台北21日電)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邀法務部報告查賄認定標準,民進黨立委沈發惠質疑,安排農業部列席明顯針對桃園市長參選人黃世杰個案;召委陳昭姿反駁,要求勿挑戰排審職權。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邀請法務部就「賄選查賄量化認定標準與對價關係」暨「我國毒品防治政策與檢察官吸毒的法務部應對措施」進行專題報告。
沈發惠質疑,查賄認定標準與農業部主要業務無關,卻要求農業部列席備詢,明顯針對黃世杰競選造勢使用農田水利署土地爭議。他認為,利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安排個案討論,明顯不妥,並舉例台北市長蔣萬安曾在國中辦活動,難道也要找教育部列席。如果要針對個案,就應大大方方將個案列入議程。
陳昭姿回應,農業部列席是因有參選人使用國有土地涉及未依法辦理、贈送禮盒等爭議,今天安排查賄專報,明天則討論公務人員行政中立。她說,沈發惠已充分表達意見,應進入詢答程序,「不要挑戰召委職權排審」。
此外,沈發惠詢問涉施用毒品的劉姓檢察官是否曾在緝毒組服務。法務部長鄭銘謙表示,劉男民國108年8月至110年8月間,曾在台北地檢署承辦毒品專案。
沈發惠質疑,劉男過去承辦的毒品案件,是否涉及偵查不公或影響當事人權益,建議全面檢視相關案件,釐清偵辦過程有無偏頗,是否影響犯罪事實的發現。
鄭銘謙表示,相關情況將再進一步了解;新北地檢署已另案追查劉男毒品來源。
陳昭姿隨即表達不滿,質疑先前詢問相同問題時,鄭銘謙僅回答劉男近5年在打擊民生專組,未承辦毒品專案,直到沈發惠追問才完整說明。
法務部書面報告指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未設定賄選金額門檻,應綜合行賄犯意、給付對象、時間、方式、價額及對價關係判斷,不能單憑財物價值認定。
法務部表示,賄選可能透過餐飲、旅遊、工作機會或免除債務等方式進行,若設定固定金額,恐遭刻意規避。最高檢察署已列舉28項原則上構成妨害選舉相關罪嫌及6項原則上不構成賄選犯罪的態樣,供實務參考。
全案緣於,國民黨團質疑黃世杰10月3日在中壢舉辦造勢活動,使用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土地,要求公布申請、核准及租金資料;民眾黨團則質疑未經公開標租,涉及特權及利益輸送,並指農田水利署官員疑違反行政中立。
黃世杰回應,土地使用均依法申請,任何民眾都可申請短期出租,並無特權或違反行政中立情事,批評在野黨未經查證、惡意造謠。(編輯:李錫璋)11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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