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新闻首页
台湾权威

男涉自製2枚汽油彈丟擲鄰居住處縱火 嘉檢起訴

嘉義縣陳男被控今年8月間,因認為鄰居有女子在求救,便自製2枚汽油彈丟擲鄰居住處縱火,幸無傷亡,嘉檢偵結起訴,全案昨天移審,因其曾因縱火遭判刑確定,嘉院裁定羈押。

台湾中央社黃國芳查看原文 ↗
男涉自製2枚汽油彈丟擲鄰居住處縱火 嘉檢起訴

(中央社記者 黃國芳 嘉義市21日電)嘉義縣陳男被控今年8月間,因認為鄰居有女子在求救,便自製2枚汽油彈丟擲鄰居住處縱火,幸無傷亡,嘉檢偵結起訴,全案昨天移審,因其曾因縱火遭判刑確定,嘉院裁定羈押。

據嘉義地檢署起訴書,陳男於8月31日凌晨先至嘉義縣竹崎鄉某超商購買2瓶酒精飲料,隨後至加油站購買無鉛汽油裝入瓶內,並撕破內衣塞入瓶口,自製2枚汽油彈。

嘉檢表示,陳男於同日凌晨持2枚已點燃汽油彈至鄰居住處前,其中1枚丟擲至鄰居2樓遮雨棚起火燒灼,另1枚尚未投擲的汽油彈則放置在鄰居1樓草皮,以恐嚇鄰居。

嘉檢說明,陳男鄰居察覺窗外有火光隨即報警處理,警方據報趕赴現場,當場逮捕陳男,並扣得現場遺留的破碎酒瓶、裝有汽油的酒瓶等證物。

嘉檢表示,陳男曾於108年度,因涉及同樣的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住宅未遂罪嫌,遭判刑1年10個月從刑確定,另於115年度因恐嚇案遭判處拘役10日確定,不料又再度涉及縱火、恐嚇。

嘉檢說,陳男自陳因一直聽到隔壁鄰居有女子求救聲才犯案,且有精神疾病就醫,經調閱病歷資料,認為陳男雖有就醫,仍無法控制自己行為,加上陳男今年已多次前往鄰居住處騷擾,確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建請嘉院繼續羈押。(編輯:張銘坤)1151021

選擇與事實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贊助,都是守護新聞自由的力量

下載中央社「一手新聞」APP,即時掌握最新消息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手机左右滑动,电脑按 ← → 键,也能切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