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師大勞權講座解析打工、實習與接案權益 助學生辨識職場風險
為協助學生在進入職場前掌握勞動權益,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職涯發展中心舉辦「打工、實習、接案都適用!勞動權益一次搞懂」講座,邀請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勞資爭議調解委員王重仁,以實務案例解析勞動關係認定、求職歧視及勞動契約等議題,協助學生辨識常見職場風險,提升自我權益保障意識。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61021 18:06:58)為協助學生在進入職場前掌握勞動權益,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職涯發展中心舉辦「打工、實習、接案都適用!勞動權益一次搞懂」講座,邀請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勞資爭議調解委員王重仁,以實務案例解析勞動關係認定、求職歧視及勞動契約等議題,協助學生辨識常見職場風險,提升自我權益保障意識。
臺師大職涯發展中心舉辦「打工、實習、接案都適用,勞動權益一次搞懂」講座。 認識勞動人員定義 建立完整勞動法令觀念 王委員指出,身為勞工一定要認清楚雇主是誰。雇主是指僱用勞工、代表事業主處理有關勞工事務或給付工資之人,例如企業負責人或受授權的人資主管。他從勞動關係的認定切入,說明勞工身分不能僅依契約名稱或單一條件判斷,而應綜合考量工作指揮監督、勞務提供方式、報酬約定及組織從屬性等因素;對於自營作業者、高階經理人及志工等不同身分,也應依實際工作情況與法律關係,判斷是否成立勞動契約及適用相關勞動法令。 他提醒,勞動關係本質上是一種債權債務關係。學生求職時應確認工資約定、工作時間及加班費計算方式,並了解適用的最低工資規定與相關勞動法令,避免因資訊不足而影響自身權益。求職前應先了解《就業服務法》及《性別平等工作法》,進入職場後進一步熟悉《勞動基準法》與《職業安全衛生法》,並認識《就業保險法》及勞工保險相關規定,逐步建立完整的勞動權益知識。 王重仁長期投入勞資爭議調解、人力資源及勞動法令解析等領域,並具備履歷健診與求職技巧輔導經驗。 求職時謹記就業服務法 聰明選擇合法雇主 在求職權益方面,王委員介紹《就業服務法》第5條有關就業平等及禁止就業歧視的規定,提醒雇主不得以法定禁止的事由歧視求職者或受僱員工。依同法第65條,違反第5條第1項規定者,可處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至於徵才條件是否合理,仍須依職務實際需求及具體情況判斷。透過相關案例,講座引導學生思考求職條件的合理性,並提高對自身權益的警覺。 掌握求職應對技巧 從面談到簽約都要留意 在勞動契約方面,王委員提醒,勞動關係的成立不以簽署書面契約為唯一條件,仍須依雙方實際約定及工作從屬性等因素判斷。因此,學生在面談及錄用過程中,應確認並留存薪資、工作內容、工時與到職條件等相關紀錄;如有簽署書面契約,也應妥善保存契約副本,以利日後釐清雙方權利義務。若日後發生勞資爭議,相關紀錄有助於釐清事實、確認雙方約定,並作為協商或調解時的參考依據。 透過法令解析、實務案例及求職應對技巧分享,本次講座協助學生認識不同工作型態下的勞動權益與潛在風險。職涯發展中心期盼學生未來在選擇打工、實習或接案機會時,能主動確認工作條件、留存相關紀錄,並運用正確的勞動法令知識保障自身權益。 致贈感謝狀。 臺師大勞權講座大合照。
臺師大職涯發展中心舉辦「打工、實習、接案都適用,勞動權益一次搞懂」講座。
王委員指出,身為勞工一定要認清楚雇主是誰。雇主是指僱用勞工、代表事業主處理有關勞工事務或給付工資之人,例如企業負責人或受授權的人資主管。他從勞動關係的認定切入,說明勞工身分不能僅依契約名稱或單一條件判斷,而應綜合考量工作指揮監督、勞務提供方式、報酬約定及組織從屬性等因素;對於自營作業者、高階經理人及志工等不同身分,也應依實際工作情況與法律關係,判斷是否成立勞動契約及適用相關勞動法令。
他提醒,勞動關係本質上是一種債權債務關係。學生求職時應確認工資約定、工作時間及加班費計算方式,並了解適用的最低工資規定與相關勞動法令,避免因資訊不足而影響自身權益。求職前應先了解《就業服務法》及《性別平等工作法》,進入職場後進一步熟悉《勞動基準法》與《職業安全衛生法》,並認識《就業保險法》及勞工保險相關規定,逐步建立完整的勞動權益知識。
王重仁長期投入勞資爭議調解、人力資源及勞動法令解析等領域,並具備履歷健診與求職技巧輔導經驗。 求職時謹記就業服務法 聰明選擇合法雇主 在求職權益方面,王委員介紹《就業服務法》第5條有關就業平等及禁止就業歧視的規定,提醒雇主不得以法定禁止的事由歧視求職者或受僱員工。依同法第65條,違反第5條第1項規定者,可處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至於徵才條件是否合理,仍須依職務實際需求及具體情況判斷。透過相關案例,講座引導學生思考求職條件的合理性,並提高對自身權益的警覺。 掌握求職應對技巧 從面談到簽約都要留意 在勞動契約方面,王委員提醒,勞動關係的成立不以簽署書面契約為唯一條件,仍須依雙方實際約定及工作從屬性等因素判斷。因此,學生在面談及錄用過程中,應確認並留存薪資、工作內容、工時與到職條件等相關紀錄;如有簽署書面契約,也應妥善保存契約副本,以利日後釐清雙方權利義務。若日後發生勞資爭議,相關紀錄有助於釐清事實、確認雙方約定,並作為協商或調解時的參考依據。 透過法令解析、實務案例及求職應對技巧分享,本次講座協助學生認識不同工作型態下的勞動權益與潛在風險。職涯發展中心期盼學生未來在選擇打工、實習或接案機會時,能主動確認工作條件、留存相關紀錄,並運用正確的勞動法令知識保障自身權益。 致贈感謝狀。 臺師大勞權講座大合照。
王重仁長期投入勞資爭議調解、人力資源及勞動法令解析等領域,並具備履歷健診與求職技巧輔導經驗。
在求職權益方面,王委員介紹《就業服務法》第5條有關就業平等及禁止就業歧視的規定,提醒雇主不得以法定禁止的事由歧視求職者或受僱員工。依同法第65條,違反第5條第1項規定者,可處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至於徵才條件是否合理,仍須依職務實際需求及具體情況判斷。透過相關案例,講座引導學生思考求職條件的合理性,並提高對自身權益的警覺。
在勞動契約方面,王委員提醒,勞動關係的成立不以簽署書面契約為唯一條件,仍須依雙方實際約定及工作從屬性等因素判斷。因此,學生在面談及錄用過程中,應確認並留存薪資、工作內容、工時與到職條件等相關紀錄;如有簽署書面契約,也應妥善保存契約副本,以利日後釐清雙方權利義務。若日後發生勞資爭議,相關紀錄有助於釐清事實、確認雙方約定,並作為協商或調解時的參考依據。
透過法令解析、實務案例及求職應對技巧分享,本次講座協助學生認識不同工作型態下的勞動權益與潛在風險。職涯發展中心期盼學生未來在選擇打工、實習或接案機會時,能主動確認工作條件、留存相關紀錄,並運用正確的勞動法令知識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