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新闻首页
台湾权威

受颱風薔琵影響 台東縣府劃定海岸漁港限制管制區10月22日13時起生效

今年編號第29號的強烈颱風薔琵威力增強,並逐漸往台灣東移,台東縣長饒慶鈴除指示相關單位瞭解颱風動態及行徑路線外,因應颱風災害防救需要,縣府22日公告增設沿海海域區域劃定為管制區,並自13時起生效,限制或禁止民眾進入,違者將依法舉發,處罰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敬請民眾注意。

台湾中央社中央通訊社 Central News Agency查看原文 ↗
受颱風薔琵影響,台東縣府劃定海岸漁港限制管制區22日13時起生效,民眾勿進入,違者將予以重罰。
受颱風薔琵影響,台東縣府劃定海岸漁港限制管制區22日13時起生效,民眾勿進入,違者將予以重罰。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61022 17:50:58) 受颱風薔琵影響,台東縣府劃定海岸漁港限制管制區22日13時起生效,民眾勿進入,違者將予以重罰。 今年編號第29號的強烈颱風薔琵威力增強,並逐漸往台灣東移,台東縣長饒慶鈴除指示相關單位瞭解颱風動態及行徑路線外,因應颱風災害防救需要,縣府22日公告增設沿海海域區域劃定為管制區,並自13時起生效,限制或禁止民眾進入,違者將依法舉發,處罰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敬請民眾注意。 中央氣象署今(22日)針對薔琵颱風,發布海上、陸上颱風警報,氣象署指出,強烈颱風薔琵(國際命名CHAMPI)22日下午2時的中心位置在北緯 20.9 度,東經 125.4 度,即在鵝鑾鼻的東南東方約 490 公里之處。以每小時14轉21公里速度,向西北轉北北西進行。薔琵的暴風圈有略為擴大,雲系非常紮實,預估周五(23日)凌晨暴風圈就會接觸東半部或恆春半島的陸地。饒縣長特別指示有關單位注意颱風動態及行經路線,以便及早透過大眾媒體方式,通知民眾做好萬全防颱措施,減少損失。 同時縣府也緊急依災害防救法第三十條第一項第二款前段規定,公告劃定「向陽山區至大武山區(含中央山脈及海岸山脈)、各河川溪流水域(含土石流潛勢溪流)、長濱至達仁暨蘭嶼、綠島沿線之海岸、漁港等區域範圍」,為限制或禁止人民進入或命其離去之範圍。 為確保民眾生命財產之安全,非持有通行證或應緊急避難之需要者,請民眾於颱風來襲期間,不得進入從事登山、健行、溯溪、戲水、垂釣及捕魚等危險活動,如違反規定將依法進行舉發,處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並自115年10月22日13時起生效,以維縣民安全。 同時縣府也強制要求公告縣內各港口(泊、區)、岸際(高潮線起向臨陸側100公尺內,住宅區及海堤線內除外)列入管制區,禁止船(筏)出海作業(除救難船外),並立即強制縣內各港口(泊區)大陸船員暫置漁船進港避風及船員上岸安置(陸上警報發布),由海巡單位執行各商、漁港(泊區)各式船舶進出港管制措施,違反災害防救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第3款規定所製作之公告內容,協助執行之人員得依行政法第27條規定,以間接強制或直接強制方式執行,另,管制公告於台東縣災害應變中心撤除時自動失效。

受颱風薔琵影響,台東縣府劃定海岸漁港限制管制區22日13時起生效,民眾勿進入,違者將予以重罰。

今年編號第29號的強烈颱風薔琵威力增強,並逐漸往台灣東移,台東縣長饒慶鈴除指示相關單位瞭解颱風動態及行徑路線外,因應颱風災害防救需要,縣府22日公告增設沿海海域區域劃定為管制區,並自13時起生效,限制或禁止民眾進入,違者將依法舉發,處罰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敬請民眾注意。

中央氣象署今(22日)針對薔琵颱風,發布海上、陸上颱風警報,氣象署指出,強烈颱風薔琵(國際命名CHAMPI)22日下午2時的中心位置在北緯 20.9 度,東經 125.4 度,即在鵝鑾鼻的東南東方約 490 公里之處。以每小時14轉21公里速度,向西北轉北北西進行。薔琵的暴風圈有略為擴大,雲系非常紮實,預估周五(23日)凌晨暴風圈就會接觸東半部或恆春半島的陸地。饒縣長特別指示有關單位注意颱風動態及行經路線,以便及早透過大眾媒體方式,通知民眾做好萬全防颱措施,減少損失。

同時縣府也緊急依災害防救法第三十條第一項第二款前段規定,公告劃定「向陽山區至大武山區(含中央山脈及海岸山脈)、各河川溪流水域(含土石流潛勢溪流)、長濱至達仁暨蘭嶼、綠島沿線之海岸、漁港等區域範圍」,為限制或禁止人民進入或命其離去之範圍。

為確保民眾生命財產之安全,非持有通行證或應緊急避難之需要者,請民眾於颱風來襲期間,不得進入從事登山、健行、溯溪、戲水、垂釣及捕魚等危險活動,如違反規定將依法進行舉發,處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並自115年10月22日13時起生效,以維縣民安全。

同時縣府也強制要求公告縣內各港口(泊、區)、岸際(高潮線起向臨陸側100公尺內,住宅區及海堤線內除外)列入管制區,禁止船(筏)出海作業(除救難船外),並立即強制縣內各港口(泊區)大陸船員暫置漁船進港避風及船員上岸安置(陸上警報發布),由海巡單位執行各商、漁港(泊區)各式船舶進出港管制措施,違反災害防救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第3款規定所製作之公告內容,協助執行之人員得依行政法第27條規定,以間接強制或直接強制方式執行,另,管制公告於台東縣災害應變中心撤除時自動失效。

手机左右滑动,电脑按 ← → 键,也能切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