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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店幼童遭饅頭碎塊噎死 保母一審緩刑5年須賠400萬

新北市新店區潘姓保母餵食幼童起司饅頭時,多個碎塊卡在幼童口咽部,卻未立即打119求救。北院今天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潘姓保母1年10月徒刑,緩刑5年,須履行給付400萬元調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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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店幼童遭饅頭碎塊噎死 保母一審緩刑5年須賠400萬

(中央社記者 李念庭 台北22日電)新北市新店區潘姓保母餵食幼童起司饅頭時,多個碎塊卡在幼童口咽部,卻未立即打119求救。北院今天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潘姓保母1年10月徒刑,緩刑5年,須履行給付400萬元調解金。

根據台北地檢署起訴,潘姓保母自民國112年12月29日起,受託照顧1歲10個月大幼童。113年3月18日午間,潘女餵食起司饅頭時,未注意饅頭大小及幼童吞嚥情形,造成5塊以上的饅頭碎塊卡在幼童咽喉,導致呼吸困難。

事發後潘女先聯繫謝姓友人、打給社區警衛,在友人、警衛撥打119並趕至住處後,潘女才依119人員指示對幼童施以CPR急救,並自幼童口中挖出2塊饅頭碎塊後送醫急救。

幼童到院前已無呼吸、心跳,醫師進行插管治療,發現幼童口咽部另塞有3塊饅頭碎塊,導致呼吸困難,缺氧時間過長而出現腦病變。經長期加護治療,無法恢復中樞神經功能,最終於113年5月2日拔管宣告死亡。

檢方認為,潘女為領有證書的專業保母,明知1歲半至2歲間幼童的器官、呼吸系統、吞嚥功能等尚未發展成熟,餵食應審慎調整食物大小,按幼童咀嚼能力調整餵食速度,並在旁觀察進食狀況。事後發現異狀,也應立即撥打119,並執行CPR直到救護人員抵達,潘女竟疏未注意。

台北地方法院考量潘女坦承犯行,現在從事居家清潔、月收入僅新台幣1萬多元,加上已與告訴人成立調解,告訴人已收到賠償250萬元(尚有150萬未履行),並表示同意對被告從輕量刑並給予緩刑,審酌後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潘女1年10月有期徒刑,緩刑5年,應履行調解內容。全案可上訴。(編輯:蕭博文)115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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