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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球室女職員涉虛報遭強姦 准500元保釋 12.7再提訊

桌球室女職員涉在今年8月,向黃大仙警署虛報遭到強姦,被控一項「虛報有人犯罪」罪。案件(KCCC3155/2026)今(26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裁判

香港01陳蓉查看原文 ↗
桌球室女職員涉虛報遭強姦 准500元保釋 12.7再提訊

桌球室女職員涉在今年8月,向黃大仙警署虛報遭到強姦,被控一項「虛報有人犯罪」罪。案件(KCCC3155/2026)今(26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裁判官應控方申請,把案件押後至12月7號再訊,以待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見。被告准以500元現金保釋,條件包括不得離開香港、不得接觸證人及一周三次到警署報道等。

被告楊諾婷(19歲,桌球室職員)被控一項「虛報有人犯罪」罪。控罪指,她在2026年8月11日,在香港九龍黃大仙沙田拗道2號黃大仙警署,明知地向警務人員,即警長2087及偵緝女警員28254,虛報有人犯罪,即虛報一宗強姦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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