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保金 台東地院更裁吳俊立700萬元交保
前台東縣長吳俊立涉農路拓寬圖利案列被告,遭台東地院裁定500萬元交保,高等法院發回更裁,檢調昨日將前往高雄看病的吳俊立拘提到案,重開羈押庭,法院今天凌晨裁定改以700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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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 盧太城 台東縣27日電)前台東縣長吳俊立涉農路拓寬圖利案列被告,遭台東地院裁定500萬元交保,高等法院發回更裁,檢調昨日將前往高雄看病的吳俊立拘提到案,重開羈押庭,法院今天凌晨裁定改以700萬元交保。
台東檢調偵辦吳俊立涉農路拓寬圖利案,20日將吳俊立約談到案,偵訊後向台東地方法院聲押,法院裁定新台幣500萬元交保,科技監控。地檢署提抗告,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撤銷地院裁定,發回更裁。
台東地方法院原定昨日上午10時重開聲押庭,但吳俊立前往高雄榮總醫院看病,雖然有向地院請假,但檢方直到開庭前才知道吳俊立請假,於是不同意請假,隨即指揮台東縣調查站人員前往高雄榮總醫院,將吳俊立拘提到案,隨即解送台東地方法院。
吳俊立律師立即向法院聲請提審,法院審理後認為檢察官拘提沒有瑕疵,接著開聲押庭,今天凌晨3時許裁定吳俊立改為700萬元交保。
台東地方法院裁定維持交保理由,地院先前裁定交保理由為,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圖利罪嫌,被告經訊問後否認犯行,惟依卷存證據資料,足認被告涉犯圖利等罪嫌重大。
檢察官雖然主張尚有部分證人待訊問,然未具體指出被告曾向何人勾串、指示隱匿證據等行為,尚難僅憑過往職務或人際關係認有具體、現實之勾串或滅證高度可能。(編輯:李淑華)11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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