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逾4亿人民币 中证监退休高官王会民判死缓
中国官方通报,中国证监会退休高官王会民受贿逾4亿人民币(7700万新元),一审被判死缓。
中国官方通报,中国证监会退休高官王会民受贿逾4亿人民币(7700万新元),一审被判死缓。
据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四川省成都市中级法院星期二(10月27日)一审公开宣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原组长王会民受贿案,对王会民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他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追缴在案的王会民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法院审理查明,王会民在1998年至2025年利用担任中国建设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行长、党委书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主席助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纪委书记,中央纪委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纪检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募集资金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4.36亿余元人民币。
法院认为,王会民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他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受贿赃款部分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对他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同时根据王会民犯罪的事实和情节,决定在他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公开资料显示,现年67岁的王会民曾长期在新疆工作,担任过中国建设银行新疆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党组成员、主席助理,自治区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等职,2012年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14年1月,王会民离开新疆,出任中国证监会党委委员、纪委书记。2015年12月,王会民改任中央纪委驻中国证监会纪检组组长、党委委员,后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组长,在2019年卸任。
去年3月,王会民官宣被查,同年11月被开除中共党籍,今年4月被提起公诉。法院7月公开审理王会民受贿案,他当庭表示认罪悔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