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瑜事故押後研訊 醫委會三理由解釋︰避免死因庭有新證據惹議等
女童周天瑜於2020年在瑪麗醫院進行手術期間,延誤輸血48分鐘,事後變為植物人,至2024年離世。醫委會以等待死因庭結果為由,押後原定本月10月27日

女童周天瑜於2020年在瑪麗醫院進行手術期間,延誤輸血48分鐘,事後變為植物人,至2024年離世。醫委會以等待死因庭結果為由,押後原定本月10月27日至30日舉行的紀律研訊,家屬感無奈。 醫委會周三(28日)發表聲明解釋押後的三大理由,包括死因研訊披露的證據,與紀律研訊有「實質重疊」;死因庭具更廣泛的法定調查權,有助提升紀律研訊公平性;以及符合司法公正與程序效益,避免新證據引起爭議。 對於有建議提出研訊小組先如期進行紀律研訊。醫委會稱仍需等待死因庭審結案件,無助加快紀律研訊進程。
醫委會周三發表聲明指,該個案原已於今年初排期,並定於今個月進行紀律研訊,惟醫委會秘書處其後得悉死因裁判法庭,已決定就天瑜的離世展開死因研訊,而醫委會研訊小組主席在充分考慮及平衡所有因素後,決定押後紀律研訊。
押後理由一︰死因研訊披露的證據 與紀律研訊有「實質重疊」
醫委會解釋,死因研訊旨在調查病人的死因及與其死亡有關的情況,當中涉及涉事醫生對病人的臨床治療管理;該個案的紀律研訊控罪亦與涉事醫生對病人的臨床治療管理相關,因此死因研訊中考慮的事項,很可能與研訊小組須考慮的事項直接相關或重疊,而死因研訊過程中披露的證據,亦與該個案的紀律研訊涉及的證據有「實質重疊」。
押後理由二︰死因庭具廣泛的法定調查權 有助提升紀律研訊公平性
醫委會又指,醫委會研訊小組的紀律研訊範圍,僅限於針對涉事醫生的特定指控,而死因研訊則會調查病人離世的原因及相關情況,其法定調查權的範圍更為廣泛。
醫委會認為,暫時押後紀律研訊至死因研訊後,可讓研訊小組參考死因研訊所披露的範圍更大的事實資料及裁斷,有助提升紀律研訊的公平性及全面性。
押後理由三︰符合司法公正與程序效益 避免新證據引起爭議
醫委會並指,由於死因研訊與紀律研訊均涉及同一臨床事件,而死因研訊有可能披露與該個案相關的進一步證據及事實資料,若紀律研訊在死因研訊未完結前進行,有機會導致研訊小組的裁決建基於不全面的事實,甚至出現研訊小組及死因庭就同一事件有不同事實裁斷的不理想情況。
醫委會認為,暫時押後紀律研訊,能避免其後因死因研訊披露重要新證據,從而引致不必要的爭議及延誤。
醫委會︰研訊小組先如期進行紀律研訊無助加快進程
醫委會提到,有建議提出研訊小組先如期進行紀律研訊,並於所有證人完成作供後暫緩程序,留待死因研訊完成後才作出最終裁決,不過此安排仍需等待死因庭審結案件,無助加快紀律研訊進程;而且有機會對紀律研訊相關各方造成不公。
醫委會強調,秘書處將繼續跟進死因研訊的進展及相關裁決,並在死因研訊完結後,按照法例及既定程序儘快重新安排研訊日期,秘書處已正式向投訴人通知此項決定及詳細交代了押後紀律研訊的理據,並會與投訴人保持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