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誤殺詐騙案 鴻毅續無代表出庭 案押後至明年1月再訊
大埔宏福苑於去年底發生大火,造成逾百人罹難,數千居民受災。警方及廉署聯合調查後,以「誤殺」及「串謀詐騙」等共25罪,起訴大維修工程顧問「鴻

大埔宏福苑於去年底發生大火,造成逾百人罹難,數千居民受災。警方及廉署聯合調查後,以「誤殺」及「串謀詐騙」等共25罪,起訴大維修工程顧問「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和總承建商「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等公司董事等7人。案件(WKCC2701、2702/2026)今(2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
總裁判官蘇惠德再度跟進,黃俠然是否會為鴻毅安排法律代表。黃表示,公司現已有臨時清盤人,是否可交作對方再安排,又稱須索取進一步法律意見。蘇官指,若然沒有法律代表出席,可視為不認罪,但需花費更多公帑及法庭時間。蘇官另應控方申請,把案件押後至1月14日再訊。
9名被告:黃俠然(40歲,鴻毅董事)、侯華建(54歲,宏業董事)、何建業(52歲,宏業時任董事)、吳躍(44歲,宏業時任董事兼註冊檢測員)、洪國偉(60歲,商人,黃的朋友)、鍾素芬(41歲,銀行職員,黃的妻子)、李敏(33歲,鴻毅的助理經理);涉案兩間公司為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及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9名被告被控串謀詐騙、洗黑錢、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等20罪。
5名涉誤殺罪的被告:黃俠然、何建業、吳躍、鴻毅及宏業,他們被控5罪指他們誤殺宏福苑5座樓宇的168人。
控方指,鴻毅早前遭高等法院頒令清盤,現已有臨時清盤人,高院亦批准可繼續檢控。控方申請押後案件至1月14日,以待索取法律意見,檢視是否需要新增或修訂控罪;警方亦需要再進一步調查及索取專家意見,目標下次提訊時完成上述程序。
蘇官問首被告黃俠然,是否不打算授權代表鴻毅。黃表示,現已有臨時清盤人處理,是否亦可交由對方作安排。惟官指,清盤人不會在本案代表鴻毅,黃表示需要再索取法律意見。官強調,沒有代表出席可視為不認罪,但可能需花費更多公帑及法庭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