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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報告|無檢查即簽消防系統關閉通知書 批中華發展不可原諒

政府周四 (29日)公布獨立委員會提交的大埔宏福苑火災調查報告,負責宏福苑大維修的消防裝置承辦商中華發展,涉未有親身到場檢查,就長期向消防處

香港01李穎霖查看原文 ↗
宏福苑報告|無檢查即簽消防系統關閉通知書 批中華發展不可原諒

政府周四 (29日)公布獨立委員會提交的大埔宏福苑火災調查報告,負責宏福苑大維修的消防裝置承辦商中華發展,涉未有親身到場檢查,就長期向消防處提交關閉消防栓系統通知書。報告指中華發展及簽發通知書的專業人士行為「不可原諒」,必須就火警當日火警警報系統和消防栓系統失效,負上重大責任,又指不滿公司董事在聽證會上的證詞,認為他試圖辯解。 另一間被管理公司委聘,負責消防年檢的承辦商宏泰,早知消防裝置被長期關上,但無糾正或通知消防處。報告批評宏泰態度被動,亦要負上責任,指如宏泰和管理公司有盡責,「幾乎可以肯定火警警報系統於火災當日可恢復運作」。

宏福苑大火揭發,屋苑消防栓系統被長期關閉,管理公司僱員為協助維修消防水缸,誤把全部八幢樓宇的刀掣關掉,致火警當日火警鐘未有鳴響,居民無法及時收到警報,延誤疏散是造成死傷慘重的因素之一。

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中華發展,是由宏福苑大維修承辦商宏業委聘,負責向消防處提交關閉通知書, 關閉消防栓系統以便進行消防水缸維修工程。中華發展在事件中只是「掛名」,充當橡皮圖章,應宏業的要求向消防處提交關閉通知書,從未參與任何實務。

中華發展董事梁秉基承認,提交關閉通知書前無派人到宏福苑了解消防栓系統、工程詳情,無派人親手關閉系統,關閉期間亦無進行任何檢查。

梁秉基提交過兩份證人供詞的內容截然不同, 一開始稱無到現場關閉裝置,是因獲通知大廈管理處會自行處理,對方亦不會容許中華發展踏足現場;後改稱以為宏業是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中華發展就提供交辦關閉通知書服務。

報告指,供詞不一令梁秉基可信性受損,無論哪個解釋屬實都令人難以置信,不能接受,只顯示中華發展嚴重疏忽職守。委員會又認為,梁秉基在聽證會上的證詞是「試圖為中華發展的行為辯解」,無法令人滿意。

委員會於聽證會總結陳時,問代表梁秉基的大律師,梁是否純粹只是一枚橡皮圖章,報告指其大律師「別無其他的答案,只好承認」。

專業人士簽通知書如橡皮圖章 報告:不可原諒

另外,代表中華發展簽署關閉通知書的嚴財華是消防安全專業人士,報告指其行為「實屬不可原諒」,他和中華發展必須就火警當日,火警警報系統和消防栓系統失效,負上重大責任。

根據中華發展向宏業提供的報價單,負責工作包括「向消防處提交關閉通知書(預計關閉期為一年)」。委員會認為,報價單顯示雙方預期中華發展會在一年內多次提交關閉通知書,Whatsapp訊息亦顯示,中華發展關閉通知書14日期限將屆滿時再次提交,無質疑延長的必要性,甚更曾一次過提交關閉系統三個月才需的文件。

由2025年4月7日至11月26日,即大火當日,中華發展共提交93份關閉通知書。

另一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宏泰,是由宏福苑管理公司置邦委聘,負責屋苑的消防年檢,報告指出該公司早發現火警警報系統被關,但無糾正,亦要負上責任。

宏泰於2025年3月年檢後,已發現數項失效之處,於同年10月及11月進行維修時,發元消防栓系統無水流出,防水缸沒有儲水,推斷消防泵被關。宏泰亦發現,八幢樓宇所有刀掣早已被關閉,意識到消防栓系統及火警警報系統已經停用。不過,宏泰並無作糾正。

宏泰態度被動 如有盡責火災當日警報系統可運作

報告指,宏泰就未有糾正火警警報系統被關閉一事應負有責任,不能置身事外。宏泰是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有責任盡職審慎地完成消防裝置維修工程,並就任何發生火警時會危及樓宇的情況通知消防處 ,但公司在事件中態度被動。

假如宏泰有履行職責,應在全面掌握情況前,設法暫時重啟火警警報系統,或至少應通知消防處。倘若宏泰消防採取任何一項措施,及置邦各盡其職,「幾乎可以肯定火警警報系統於火災當日可恢復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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