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報告.一文看清|宏業、鴻毅「罪魁禍首」 批評四政府部門
行政長官周四(29日)公布宏福苑獨立委員報告,委員會對宏業、鴻毅作「最嚴厲譴責」,點名高層為「罪魁禍首」;獨立審查組(ICU)、屋宇署、消防處

行政長官周四(29日)公布宏福苑獨立委員報告,委員會對宏業、鴻毅作「最嚴厲譴責」,點名高層為「罪魁禍首」;獨立審查組(ICU)、屋宇署、消防處及勞工處四個部門需承擔責任,ICU需負較大責任,並指政府部門無解決問題,互相推諉;私營機構如置邦、宏泰消防、中華發展及盈利豐均需負上不同責任。
宏福苑大維修工程總承辦商「宏業」及工程顧問「鴻毅」,多名負責人在大火後被捕及被控誤殺。獨立委員會在報告中對宏業及鴻毅作出「最嚴厲的譴責」,羅列出多項過失,指兩公司蓄意敷衍塞責,又懷疑造假,釀成香港史上其中一宗「最具毀滅性的火災」,點名公司及其管理人員侯華建、何建業、黃俠然、吳躍等人,是導致大火中多人無辜喪生的「罪魁禍首」。
不過,報告中多段關於兩公司涉訂購不阻燃棚網、疑出示偽造的阻燃證書的內容被塗黑及遮蓋,報告指是為避免對相關刑事檢控產生實在或觀感上的不恰當影響。
兩部門被羅列六大缺失,作為主要負責監督大維修工程的部門,無妥善履行監督職責、過於依賴專業人士誠信、監管制度鬆散、缺乏危機意識等,涉系統性及多層次問題,報告形容工程監管制度之寬鬆「令人不安」。
報告指ICU涉政策和運作層面上的缺失,應負上較大責任。
消防處未有妥善履行監管責任,缺乏危機意識。包括未能妥善評估與宏福苑工程相關的火警風險及危險,即火警鐘關閉及逃生樓梯有生口;以及未能確保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妥善履行職責。報告提及消防若巡查時發現到生口、警鐘無運作及外牆可燃物料等,火警危險不會持續累積。
有兩個已知個案是999求助電話未獲轉駁至消防通訊中心,但委員會相信來電未轉駁是999接線員疏忽所致,屬「個別事件」。
勞工處主要負責樓宇維修地盤的職安健事宜,較另外三部門相比,對火災及因而造成的大量傷亡的責任較輕。但是,勞工處處理投訴的方式,顯露了在處理投訴人提出的重大安全關注時,僅按本子辦事的工作態度,並點名時任勞工處分區職業安全主任 (行動科)林秀青,指斥她對投訴信的回覆不理想。
宏福苑大火反映政府內,依循規則或既定工作制度行事的工作態度,未有顧及市民的福祉。不同部門沒有合力解決問題,反而「互相推諉」,把問題交給其他部門。委員會直斥,有關公務員忽視居民切身且合理的安全關注,令他們感到求助無門和十分焦慮。
消防承辦商被批「不可原諒」 警鐘無響管理公司需負責
中華發展及旗下專業人士,涉未有親身到場檢查,就長期向消防處提交關閉消防栓系統通知書,行為如橡皮圖章,「不可原諒」,必須就火警當日火警警報系統和消防栓系統失效,負上重大責任。
發現消防栓系統及火警警報系統被長期關閉,但無盡責糾正或通知消防處,態度被動,負有責任,不能置身事外。
有職員因受宏業指示私自關掉八幢樓宇所有「刀掣」,致大火當日警鐘無響,委員會批評置邦無培訓職員,須負主要責任。
委員會稱無證據顯示黃碧嬌或其黨友梅少峰參與任何圍標活動或反競爭行為,稱黃碧嬌承認有收取授權票,但否認有任何不當行為。委員會亦提及《香港01》揭發黃碧嬌團隊收取至少三張「離世授權票」,並表示「據報警方已按照既定程序跟進該等指控」。
曾在多屆管委會出任主席、副主席及委員職位的陳球強,被部份居民形容為「影子主席」。陳球強並非居民選出的委員,經常以「顧問」身份出席,並設立「大維通訊群組」,掌控會議及引導決定。但委員會稱現有證據不能證明他在招標期間與宏業、鴻毅或其他投標者合謀串連,但影子角色的指控,或已揭示前管委會在管理上存有漏洞,但就此作出裁斷不屬委員會的職權範圍。
報告列出120項改革建議,涵蓋四大範疇,包括即時落實的阻截極高風險工序、堵塞監管漏洞的長遠政策及規管制度改革、滅火疏散等程序建議、以及打擊圍標犯罪。
委員會在結語中指,宏福苑大火是香港史上傷亡最慘重的火災之一,令1984戶的居民的人生在短短一個下午經歷翻天覆地的改變。報告為火災留下正式紀錄,為火災當日的事發經過及大火成因提供答案。
委員會指,市民大眾有權知道,一項耗資數以億元的樓宇維修工程,何以最終會導致168人不幸罹難、1984戶家園盡毀。最後列出死難者名單,向168名罹難者致哀,願逝者安息,生者堅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