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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縣議長涉詐取公款私用 秘書長、主任等人遭約談

彰化地檢署偵辦議長謝典霖餐會賄選案,查出被告數次巧立名目詐取公款私用,約談議會陳姓秘書長、黃姓主任等36人,訊後認為陳男、黃女等人涉犯詐取財物等罪,諭令5至1萬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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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縣議長涉詐取公款私用 秘書長、主任等人遭約談

(中央社記者 吳哲豪 彰化30日電)彰化地檢署偵辦議長謝典霖餐會賄選案,查出被告數次巧立名目詐取公款私用,約談議會陳姓秘書長、黃姓主任等36人,訊後認為陳男、黃女等人涉犯詐取財物等罪,諭令5至1萬交保。

台灣彰化地方檢察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說明檢方偵辦彰化縣議會議長謝典霖餐會賄選案,查出謝典霖除詐取公款辦理餐會賄選外,另經調閱資料發現被告等人數次巧立名目詐取公款私用。

檢方指出,檢察官昨天指揮彰化縣調查站人員持搜索票,前往彰化縣議會等30處執行搜索查扣相關證物,並傳喚議會陳姓秘書長、公關室黃姓主任以及陳姓科員等相關被告及證人共36人。

檢方表示,陳姓秘書長等6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刑法行使登載不實公文書等罪,罪嫌重大,惟尚無羈押必要,諭令陳姓秘書長等人以新台幣5萬元至1萬元交保,其餘相關被告及證人均請回。(編輯:林恕暉)115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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