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離線權寫入職場不法侵害指引 家長密集傳訊列樣態
教育部今天正式將教師「離線權」寫入職場不法侵害預防指引,並在附錄中列出數種樣態,包含家長密集傳訊息,不給合理處理時間等。教團肯定邁出第一步,但如何落實仍有待觀察。

(中央社記者 陳至中 台北30日電)教育部今天正式將教師「離線權」寫入職場不法侵害預防指引,並在附錄中列出數種樣態,包含家長密集傳訊息,不給合理處理時間等。教團肯定邁出第一步,但如何落實仍有待觀察。
教育部今天傍晚發布「各級學校及教保服務機構職場不法侵害預防指引」,明確寫出學校應落實教師非出勤時間的離線權保障,除涉及校園安全、重大突發事件、緊急災害應變或其他具急迫性的公務外,應避免於非出勤時間交辦業務或進行親師溝通。
指引的附錄5中,列舉出幾種不法侵害的行為樣態,其中包含密集或連續致電、傳訊息給教職員工,不給予合理的查證與處理時間,反覆提出相同要求等。指引並附有風險評估表、場所環境檢點紀錄表、書面聲明與申訴管道公告建議等,作為教育單位參考。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理事長葉青芪接受中央社電訪表示,教育部公布指引算是有釋出善意,「有往前進一步」,但最終若有爭議時,指引的法律效力,是否足以支撐老師的教育行為,仍有待商榷。
葉青芪提到,曾有家長覺得教師要「隨call隨到」,下午2時傳訊息說臨時要接走小孩,教師上課一時沒注意到,家長3時到校沒見到人,就抓狂、到處投訴教師。未來教師或可主張職場不法侵害。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全教產)理事長林蕙蓉表示,「離線權」應進一步入法,並對家長施以一定強制力,才能真正改善教師的處境。如今只訂在指引中,還是讓人覺得是「甩鍋」給學校。
林蕙蓉舉例,家長認為「很重要」、一定要馬上聯繫到教師的事情,不見得真的重要。如果老師依據指引,主張下班就不回應,家長恐怕也很難接受。實務上教師往往不只要輔導學生,也要輔導家長,晚上一接電話就是1、2個小時,還都沒有加班費。
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王瀚陽表示,指引列出一些負面樣態,但家長可能會更想知道,究竟該如何做才不會成為「壞人」,例如究竟哪些時段聯繫教師比較方便,以及真的遇到緊急狀況時,除了聯繫導師,有沒有其他管道一定能找到學校的人接聽等,親師之間可以有更多良性、正向的溝通。
台灣教育產業工會(台教產)理事長郭彥成表示,「離線權」是教師下班後不處理公務、不回覆訊息的基本權利,教育部這次把它納入不法侵害指引,雖能看出對教師權益的關注,但內文只寫了「應避免」這種軟性字眼,本質上終究只是行政勸導,完全缺乏法律強制力。
郭彥成擔心這種做法,可能讓老師陷入「必須先證明自己遭受侵害才能申訴」的困境,也把主管機關該負的督導責任,直接轉嫁給第一線學校去承擔。教育部應統一向社會宣導建立親師溝通共識,以及要求學校建立非上班時間的行政支援窗口,唯有把法制與配套全面補齊,才能真正讓教師安心離線。(編輯:管中維)115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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