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于凱指高雄缺醫療補助法源 衛生局:提供不同補助
高雄市議員參選人林于凱今天指出,針對生活需扶助的身障及老人,目前6都只有高雄沒有醫療補助法源。市府說,有提供不同醫療補助,不能僅依單一補助辦法,就認定民眾未獲補助。

(中央社記者 蔡孟妤 高雄2日電)高雄市議員參選人林于凱今天指出,針對生活需扶助的身障及老人,目前6都只有高雄沒有醫療補助法源。市府說,有提供不同醫療補助,不能僅依單一補助辦法,就認定民眾未獲補助。
民眾黨高雄市議員參選人林于凱與人民監督健保聯盟發起人蘇偉碩今天召開記者會指出,比對全台各縣市的相關弱勢醫療補助法規後發現,老人福利法第22條修正後,現有各地方政府醫療補助的自治法規效力不受影響,弱勢市民的醫療補助權益也沒有任何改變。
蘇偉碩表示,以6都來說,雙北、桃園、高雄都是依據「社會救助法」提供經濟弱勢醫療補助,台中是採用「社會救助法」及「老人福利法」雙軌制,台南依據「社會救助法」及「老人參加全民健康保險無力負擔費用補助辦法」雙軌制。
林于凱說,在查找資料中,意外發現,目前6都對於「具有中低收生活津貼資格的老人、具有生活補助資格之身障者」的醫療補助法源,居然只有高雄市沒有。
林于凱說,其餘5都,針對生活需扶助之身障及老人,皆有提供部分負擔及健保未給付之醫療補助,唯獨高雄在民國105年修正「高雄市經濟弱勢市民醫療補助辦法」後,領有中低收生活津貼及身心障礙生活補助者,無法申請醫療補助。
對此,高雄市衛生局表示,高雄市分別由社會局及衛生局提供不同的醫療補助。除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外,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等符合資格的民眾,也可透過衛生局的弱勢個案就醫補助獲得協助。
衛生局強調,不能僅依單一補助辦法,就認定這些民眾未獲醫療補助。社會局依「高雄市經濟弱勢市民醫療補助辦法」提供醫療及看護費用補助;衛生局則運用中央公益彩券回饋金計畫提供弱勢民眾補助,2項補助資格與項目不同。(編輯:李錫璋)115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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