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映科技案人民幣7.68億和解 大同回沖利益估近百億
大同公司今天宣布,歷時多年的華映科技案畫下句點,雙方董事會通過以人民幣7.68億元達成和解,相較原判決涉及的人民幣30.29億元補償款,大幅減少約74.6%,預計可回沖利益約新台幣99.5億元。

(中央社記者 潘智義 台北2日電)大同公司今天宣布,歷時多年的華映科技案畫下句點,雙方董事會通過以人民幣7.68億元達成和解,相較原判決涉及的人民幣30.29億元補償款,大幅減少約74.6%,預計可回沖利益約新台幣99.5億元。
由於大同已於2025年底採最保守會計原則,一次性全額認列135.67億元訴訟損失(含執行費),隨著和解條件確定,預期將可回沖近百億元損失,以大同目前約21.51億股普通股估算,回沖利益相當於貢獻每股稅前盈餘約4.6元,對公司財務結構及股東權益帶來顯著正面效益。
華映案源於2009年中華映管轉投資中國華映科技所衍生的業績承諾爭議,歷經多年司法程序,成為大同長期以來的重要財務與法律風險。新經營團隊接手後,秉持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權益原則,積極處理歷史遺留問題,透過理性協商尋求務實解決方案。此次和解的意義重大,不僅有助於降低訴訟風險及財務不確定性,更讓公司得以卸下沉重的歷史包袱,將經營資源集中於核心事業與長期發展。
在財務效益方面,大同自結截至2026年第3季底,針對華映案帳列剩餘負債約人民幣28.03億元,折合新台幣約137億元。此次雙方以人民幣7.68億元達成和解,預計可回沖利益約人民幣20.35億元,以11月2日匯率計算,折合新台幣約99.5億元,對公司財務體質改善具有重大正面效益,可望挹注當期獲利、提升股東權益及每股淨值。
大同強調,隨著重大歷史訴訟風險化解,財務結構將更趨穩健,有助於提升資本市場信心,讓經營團隊更能專注在核心事業發展與轉型布局。新大同將以「電力、算力、土地」3大核心成長引擎為發展主軸,整合集團在電力設備、能源管理、再生能源及土地資產的深厚基礎,積極轉型為能源與AI基礎設施整合服務提供者。(編輯:張均懋)115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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