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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刀伤人保释期间再涉毒 男子两度潜逃判监八年四个月

在酒廊持刀捅伤夜店巡场后逃至马来西亚,男子约三年后落网,却在保释期间持有冰毒并交给他人,同年又乘船逃往马国。他在潜逃约九年后向马国警方自首,随后被遣送回国。

联合早报姚可嘉查看原文 ↗
持刀伤人保释期间再涉毒 男子两度潜逃判监八年四个月

在酒廊持刀捅伤夜店巡场后逃至马来西亚,男子约三年后落网,却在保释期间持有冰毒并交给他人,同年又乘船逃往马国。他在潜逃约九年后向马国警方自首,随后被遣送回国。

被告李应光(50岁,译音)共面对三项控状,包括持刀重伤他人,以及抵触《滥用毒品法令》和《移民法令》。他星期二(11月3日)承认其中两项,法官将另一项纳入考量后,判他入狱八年又四个月。

根据案情,案发时30岁的受害人是沙球朥路一家夜店的巡场,被告也曾在这家夜店工作。

2011年12月7日晚上10时许,被告在夜店附近的酒廊闹事。受害人和同事听见酒廊保安人员的求助声后,前往酒廊提供协助。

当时,被告正对着酒廊员工喊叫,而且情绪愈发激动,竟挥拳打向受害人,两人随即扭打起来。过程中,被告掏出一把小刀,刺向受害人的腹部。其他人见状赶紧将两人拉开,并开车将受害人送到医院救治。

受害人的肝脏被刺伤并撕裂,造成腹腔积血,左手中指、左侧胸壁和左眼睑也受伤。若非及时治疗,他会因肝脏的伤势,失血过多而死。

案发隔天(8日),被告通过兀兰关卡逃往马来西亚,直到2014年11月10日才落网,过后获准保释。他事后赔偿受害人1500元。

2015年10月27日下午,中央肃毒局人员在执法行动中逮捕一名持有数包毒品的男子。调查揭露,其中一包结晶物质含至少83.57克冰毒,早前由被告持有并交给男子。

多年后,他向马国警方自首,并在2024年6月12日被移交给新加坡当局。案情并未透露他自首的原因。

控方指出,受害人的伤势危及生命,加上被告有暴力和毒品相关前科,促请法官判他坐牢九年至11年又两个月。

被告律师求情时说,被告当时只捅了受害人一刀,他已为自己的行为感到懊悔,恳请法官轻判。

国家法院法官顾至轩下判时指出,被告在公共场所伤人,也是事件的挑衅者,更在保释期间犯下严重罪行。虽然被告已50岁不能打鞭,但这是因他潜逃多年所致,因此判他多坐牢两个月以替代四下鞭刑,总刑期为八年又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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