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城服役人员与两名马国人新山飙车 认罪各罚3500令吉
新加坡服役人员在新山非法飙车认罪,马国新法首次提控引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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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综合讯)19岁新加坡籍国民服役人员等三名飙车族星期二(11月3日)在柔佛州 新山 推事庭被控非法飙车,各被罚款3500令吉(约1100新元)。这是 马来西亚 打击非法飙车的新法于10月16日生效以来的首起提控和裁决。
据《星洲日报》报道,三名被告是19岁新加坡籍国民服役人员沙嘉汉、18岁马国籍甘扎勒斯和24岁马国籍电单车维修员莫哈末丹尼尔。三名青年步入法庭时神色泰然,并未回避记者镜头。
控状指出,沙嘉汉涉嫌于今年10月18日凌晨约2时10分,在新马第二通道高速公路南向12.5公里处骑乘电单车高速行驶,并参与极速竞技与车辆性能测试活动。
沙嘉汉聆听控状与案情后当场认罪。他求情时向推事坦言自己年仅19岁且正在服役,父亲也卧病在床,希望法庭能予以轻判。
另外两名马国籍被告甘扎勒斯与莫哈末丹尼尔则被控于10月18日凌晨约2时,在新马第二通道北向第7.8公里至第18.2公里路段,分别骑乘电单车狂飙竞速。两人同样当庭认罪。
甘扎勒斯以年仅18岁且初入社会、积蓄有限为由请求宽减。来自彭亨州的莫哈末丹尼尔则说,他刚迁居新山工作仅一个月,除须独自负担房租及电单车维修开销,还要寄钱抚养两名尚在求学的弟妹。
主控官向法庭陈词时力促推事严惩以儆效尤。主控官指出,三人的电单车都价格不菲,在公路上疯狂超速竞飙,已对其他公路使用者的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危害。
在衡量案情后,推事最终判处三人各罚款3500令吉,若无力缴付则须服刑四个月。三人在缴清罚款后获释。
马国国会今年修订《陆路交通法令》打击非法飙车,初犯者可面对罚款最低2000令吉、最高1万令吉,或被判处两年以下监禁,或两者兼施;重犯者更可面临至少5000令吉、最高2万令吉罚款,或五年以下监禁,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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