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起诉美国密苏里州诽谤案 武汉法院开庭审理
中国湖北省武汉市中级法院已开庭审理中国官方机构起诉美国密苏里州的诽谤案。
中国湖北省武汉市中级法院已开庭审理中国官方机构起诉美国密苏里州的诽谤案。
据中国官媒《中国日报》星期二(11月3日)报道,武汉市中级法院星期一(2日)在官网发布公告称,武汉市政府、中国科学院及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于2025年5月7日提起诉讼,被告包括美国密苏里州及两名前州总检察长施密特(Eric Schmitt)和贝利(Andrew Bailey)。
去年年底,中方原告又将密苏里州现任总检察长哈纳威(Catherine Hanaway)列为共同被告。
法院公告称,此案上星期五(10月30日)已开庭审理,目前诉讼程序仍在进行中。
根据公告,中方原告指控美方被告在美国策划、推动并实施恶意滥诉,捏造和散布不实信息,发布污名化及歧视性言论,严重损害中国政府及相关机构的声誉,并造成巨大损失。
中方原告要求被告立即停止有关行为、公开道歉,并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包括消除不利影响、恢复名誉及赔偿损失。
据美国《新闻周刊》去年12月报道,这场纠纷源于密苏里州2020年提起的一起诉讼。密苏里州当时指控中国囤积个人防护装备,且未及时就冠病疫情发出预警,导致疫情加剧。
今年早些时候,美国法院在中方拒绝参与诉讼的情况下,判令中国政府、中国共产党及相关机构赔偿约240亿至250亿美元(307.10至319.90亿新元)。
据报道,中方则在武汉法院起诉密苏里州及多名州政府官员,索赔超过500亿美元,并要求公开道歉。
对于中方诉讼的法律效力,微信公众号“法度Law”引述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琮说,此案属于名誉侵权纠纷,侵权结果发生地在中国,武汉中院依法取得管辖权。涉外送达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和《海牙送达公约》,向境外被告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等司法文书,完成送达后,即便被告拒不到庭,法院可以依法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赵琮也提到,像这类名誉权案件,原告诉讼诉求包括停止侵害、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大概率在美国得不到承认和执行,但在中国境内判决本身具有法律宣示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