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海燕:单靠修法无法彻底解决跨境烟霾 区域合作仍关键
烟霾本质上是跨国境问题,单靠修法无法彻底消除我国受烟雾污染的风险,区域合作仍是关键。
烟霾 本质上是跨国境问题,单靠修法无法彻底消除我国受烟雾污染的风险,区域合作仍是关键。
永续发展与环境部长 傅海燕 星期三(11月4日)在国会为《跨境烟霾污染法令》修正法案提出二读时说,我国应务实看待修法,今年的跨境烟霾情况已反映,要解决烟霾问题有多么复杂。
她说:“烟霾本质上是跨境问题,区域各地都可能发生火患。我们向造成烟霾的相关者采取行动的能力,仍会受到司法管辖区的限制。解决土地和林火的根本原因须要区域各国政府、企业和社区的持续努力。”
傅海燕强调,修法不能保证当局能成功向涉事者提出控诉,单靠法令也无法解决跨境烟雾问题。“但它可加强我国保护新加坡人的能力,包括让违法企业承担经济后果,即便刑事诉讼仍然困难。”
我国无意针对区域的每一起林火和火患行使权力。傅海燕指出,政府须将资源集中在确实有可能影响新加坡的事件。“调查区域内的每一起火患既不实际,也不明智。”
她说, 国家环境局 将继续采用各指标,评估区域林火对新加坡构成的风险。这与目前的做法并无不同。
这些指标包括火点与新加坡的距离、火势持续的时间和范围,以及当时的风向和气象条件。法案内容也包括设立一个委员会,为环境保护总司长提供风险评估的建议。
她说: “修订法案将让我们能够更灵活地针对不同情况采取行动。不过,在决定调查哪些火患时,我们仍会有所侧重,审慎地行使权力。”
傅海燕强调,跨境烟霾不是单靠新加坡能解决的问题,我国将继续与邻国合作,以加强区域协作,从源头预防林火。
新加坡和印度尼西亚外交部长已同意成立联合工作小组 ,加强信息交流和协调工作。我国欢迎印尼采取措施,以预防林火作为长期解决方案。
她说,但我国也须在自己的管辖区内尽力保护人民免受烟霾危害。修订法案将加强我国在确立责任、及早介入,以及让违法企业承担实质后果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