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2里長涉搓湯圓、發紅包賄選 桃檢訊後交保
桃園市桃園區某莊蔡姓里長參選人,涉嫌發放現金紅包賄選;龍潭區某鍾姓里長參選人涉嫌「搓湯圓」期約要求對手棄選。桃園地檢署訊問後,兩人各自以新台幣15萬元、20萬元交保。

(中央社記者 葉臻 桃園4日電)桃園市桃園區某莊蔡姓里長參選人,涉嫌發放現金紅包賄選;龍潭區某鍾姓里長參選人涉嫌「搓湯圓」期約要求對手棄選。桃園地檢署訊問後,兩人各自以新台幣15萬元、20萬元交保。
桃園地檢署今天表示,莊蔡姓里長參選人為求今年選舉能順利連任,今年2月27日農曆年節期間,在該里社區活動中心內,親自分送裝有現金600元的紅包給有投票權的鄰長,並於發送時尋求支持。
桃檢表示,經專案小組蒐證齊備,昨天前往莊蔡姓里長參選人住處兼里辦公室執行搜索,傳喚她及被告鄰長共15人到案說明。
檢察官訊問後,認莊蔡姓里長參選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交付賄賂罪嫌,被告鄰長等14人涉犯刑法之投票收受賄賂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但均無羈押之必要,諭知莊蔡姓里長參選人15萬元交保,其餘均請回。
桃檢表示,另案的鍾姓里長參選人與其競選團隊(3名成員),今年8月24日晚間,邀約有意參選並具有參選人資格的鍾女見面,團隊成員向她表示,若同意退選,鍾姓里長參選人會補貼她所有已支付的選舉花費,但被鍾女當場拒絕。
桃檢表示,經蒐證完備後昨天發動搜索,並傳喚鍾姓里長參選人等4人及證人到案說明,訊後認鍾姓里長參選人、廖姓團隊成員均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行求賄賂而約其放棄競選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但無羈押必要,諭知鍾姓里長參選人20萬元交保、廖女15萬元交保,其餘被告請回。(編輯:林恕暉)115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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