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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故事/25部經典傑作 形塑美國文化(之三)

9.1856-1865年,「共和國戰歌」, 作者:茱莉亞·沃德·豪伊,1861年 這首源自內戰時期的著名愛國歌曲,160餘年來不斷被美國人傳唱。「共和國戰歌」(Battle Hymn of the Republic)的旋律曾在林肯總統以及甘迺迪總統的喪禮上迴盪,也曾在D-Day的諾曼第海灘上士兵的口中低聲吟唱;在今日大學美式足球賽的體育場上,依舊可以聽到這首熟悉的歌曲被熱情球迷慷慨激昂地高歌。 「共和國戰歌」的歌詞更是無數次被引用,包括馬丁路德金恩(Martin Luther King Jr.)牧師在他生前最後一次公開演說,1968年4月3日在曼菲斯市梅森聖殿教會發表的「我已登上山頂」(I've Been to the Mountaintop)結尾時,引用了這首歌振奮人心歌曲的開場歌詞,「我親眼目睹了主的榮耀降臨(Mine eyes have seen the glory of the coming of the Lord)。」 但現代歷史學者約翰·史托弗(John Stauffer)和班傑明·索思基斯(Benjamin Soskis)的考據發現,這首戰歌最初的版本可能並不是

世界新闻网彭尚興查看原文 ↗
1863年「共和國戰歌」樂譜封面。(維基公共領域)
1863年「共和國戰歌」樂譜封面。(維基公共領域)

1863年「共和國戰歌」樂譜封面。(維基公共領域)

9.1856-1865年,「共和國戰歌」, 作者:茱莉亞·沃德·豪伊,1861年

這首源自內戰時期的著名愛國歌曲,160餘年來不斷被美國人傳唱。「共和國戰歌」(Battle Hymn of the Republic)的旋律曾在林肯總統以及甘迺迪總統的喪禮上迴盪,也曾在D-Day的諾曼第海灘上士兵的口中低聲吟唱;在今日大學美式足球賽的體育場上,依舊可以聽到這首熟悉的歌曲被熱情球迷慷慨激昂地高歌。

茱莉亞·沃德·豪伊創作了這首振奮人心的讚歌。(維基公共領域)

「共和國戰歌」的歌詞更是無數次被引用,包括馬丁路德金恩(Martin Luther King Jr.)牧師在他生前最後一次公開演說,1968年4月3日在曼菲斯市梅森聖殿教會發表的「我已登上山頂」(I've Been to the Mountaintop)結尾時,引用了這首歌振奮人心歌曲的開場歌詞,「我親眼目睹了主的榮耀降臨(Mine eyes have seen the glory of the coming of the Lord)。」

但現代歷史學者約翰·史托弗(John Stauffer)和班傑明·索思基斯(Benjamin Soskis)的考據發現,這首戰歌最初的版本可能並不是這麼莊嚴神聖。內戰初期,來自波士頓的聯邦軍隊借用了一首教會歌曲的旋律,填上了新的歌詞,揚言要讓著名南軍指揮官「約翰·布朗(John Brown)的屍體在墳墓裡腐爛,」還有要將南方邦聯總統杰斐遜·戴維斯(Jefferson Davis )吊死在樹上。

1861年11月,詩人兼廢奴主義者茱莉亞·沃德·豪伊(Julia Ward Howe)在維吉尼亞州的一次閱兵儀式上聽到士兵們高唱「約翰·布朗之歌」後,旋律在她耳邊繚繞不去,她半夜在下榻的飯店房間中醒來,文思泉湧,振筆疾書寫下新的歌詞。豪伊引用了聖經「啟示錄」中的許多象徵意義,避免直接觸及政治和內戰,創作了一首振奮人心、充滿宗教色彩和愛國情緒的讚歌。

這首歌之所以能夠被被傳唱至今,就是在於歌詞中的共通性(commonality);無論演唱者的立場或訴求,抗議中的勞工、民權運動人士、戰場上的士兵、政黨造勢場合的群眾、甚至福音派信徒,都能從這首歌曲中得到共鳴。

共和國戰歌-惠妮休斯頓版。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4Xz7WV_qJs&list=RDe4Xz7WV_qJs&start_radio=1) 共和國戰歌-貓王版。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0FT3SmZ_zx0&t=1s) 共和國戰歌-經典版摩門聖殿合唱團(The Tabernacle Choir at Temple Square)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9anfFdAr3E&list=RDG9anfFdAr3E&start_radio=1) 共和國戰歌-Judy Garland版紀念約翰·F·甘迺迪總統逝世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4Xz7WV_qJs&list=RDe4Xz7WV_qJs&start_radio=1)

共和國戰歌-惠妮休斯頓版。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4Xz7WV_qJs&list=RDe4Xz7WV_qJs&start_radio=1)

共和國戰歌-貓王版。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0FT3SmZ_zx0&t=1s)

共和國戰歌-經典版摩門聖殿合唱團(The Tabernacle Choir at Temple Square)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9anfFdAr3E&list=RDG9anfFdAr3E&start_radio=1)

共和國戰歌-Judy Garland版紀念約翰·F·甘迺迪總統逝世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4Xz7WV_qJs&list=RDe4Xz7WV_qJs&start_radio=1)

10.1866-1875年,李維斯牛仔褲,發明人:李維·史特勞斯和雅各·戴維斯,1873年問世

這種用藍色帆布製成的厚重長褲,最初並非針對牛仔而設計,其實是為了供工作環境更艱辛惡劣的礦工穿著。

模特兒穿著牛仔褲,時尚結合舞蹈。(美聯社)

「我的發明與口袋開口之固定裝置有關,」內華達州雷諾的裁縫雅各·戴維斯(Jacob W. Davis)於1873年5月20日向美國專利局(U.S. Patent office)遞交的申請說中說明,「包括在口袋開口處的每個邊緣使用金屬鉚釘或孔眼,以防止這些位置的縫線撕裂。」但由於戴維斯付不起15元的申請費,所以他找了布料供應商李維·史特勞斯公司(Levi Strauss & Co.)擔任共同申請人。

裁縫雅各·戴維斯於1873年5月2向美國專利局申請「包括在口袋開口處的每個邊緣使用金屬鉚釘或孔眼,以防止這些位置的縫線撕裂。」他找了布料供應商李維·史特勞斯公司(Levi Strauss & Co.)擔任共同申請人。(維基公共領域)

這項發明獲得了美國第139121號專利;這就是今日世人所熟知的牛仔褲(jeans),沒想到這種口袋用鉚釘加固的工作褲,後來竟引發了顛覆性的全球時裝革命。

110年後,法國傳奇時裝設計師聖羅蘭(Yves Saint Laurent)完美地總結了第139121號專利的意義。 「它最引人注目、最實用、最輕鬆隨意,它兼具表現力、謙遜、性感和簡約,這正是我對服裝的所有期望。」聖羅蘭驚嘆道:「就像我常說的,我真希望牛仔褲是我發明的。」

但直到1930年代,李維斯的廣告才開始將這種藍領階級的服裝予以浪漫化,將其與牛仔、狂野西部和粗獷的邊疆生活方式結合。二戰期間,身穿連身牛仔褲的「鉚釘女工羅西」(Rosie the Riveter)海報重塑了美國女性形象;1955年的電影「養子不教誰之過」(Rebel Without a Cause)片中,英年早逝的男星詹姆斯狄恩(James Dean)更將牛仔褲穿出叛逆精神的象徵。1980年代紅極一時的玉女明星布魯克雪德絲(Brooke Shields)為卡文克萊(Calvin Klein)拍攝的一系列爭議性煽情廣告,更直接將牛仔褲昇華為性感代名詞。

牛仔褲如今是美國文化最具體的象徵之一,其獨特魅力至今歷久不衰,各式相關時尚創意仍不斷推陳出新。

11.1876-1885年,「頑童歷險記」 作者:馬克吐溫,1885年出版

「頑童歷險記」(The Adventures of Huckleberry Finn)在馬克吐溫(Mark Twain)關於密西西比河的三部著作中最晚出版,但其爭議卻遠遠超過了先前的「湯姆歷險記」(The Adventures of Tom Sawyer)和「密西西比河上生活」(Life on the Mississippi)。

本書透過一名狂野不羈、行事魯莽又愛惡作劇的少年 -- 哈克貝利·芬恩的眼光,觀察一個年輕的國家。

而「頑童歷險記」最令世人震驚之處,則在於馬克吐溫用的是19世紀美國「粗鄙」和「通俗」的白話文寫作,例如使用sweat而非當時出版品慣用的perwear來表示「汗水」,因為他致力推動美國文學應找到自己的獨特風格。1855年本書剛出版不久,麻州一家圖書館便宣布永久禁止上架,並稱其為「十足的垃圾」(the veriest trash)。馬克吐溫在書中大量直接引用黑奴的詞彙,以及主人翁出口成「髒」的對白,百餘年來不斷引發爭議、查禁和下架事件。時至今日,美國有部分學區和圖書館,仍將「頑童歷險記」列為禁書。

「頑童歷險記」中, 哈克貝利·芬恩手持兔子和槍的插圖。(維基公共領域)

1954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海明威(Ernest Hemingway)並不喜歡「頑童歷險記」,而且批評書中有諸多缺點,但即使如此,也不得不承認這本書的力量。「所有現代美國文學都源自馬克吐溫的一本書,名為『頑童歷險記』,」海明威在1935年時寫道,「美國文學由此而來。在此之前,沒有其他作品可與之媲美。此後,也再無其他作品能夠效顰。」

12.1886-1895年,「詩集」與「詩集:第二輯」 作者:艾蜜莉·狄金森,1890-1891年出版

I felt a funeral in my Brain,/ And mourners, to and fro/ Kept treading — treading, till it seemed/ That Sense was breaking through.”

我感覺腦海裡像是在舉行葬禮,/ 哀悼者來來去去,/ 不停地踏步—踏步,直到感覺/ 理智彷彿就要突破。

Because I could not stop for Death —/ He kindly stopped for me —/ The Carriage held but just Ourselves —/ And Immortality.

因為我無法停下來等待死亡—/他好心地停下來等我—/馬車裡只有我們倆—/以及永生。

My Cocoon tightens — Colors tease —/ I'm feeling for the Air —/ A dim capacity for Wings/ Demeans the Dress I wear —

我的繭愈收愈緊—色彩挑逗著我—/我在感受空氣—/翅膀微不足道的力量/使我穿的服裝黯然失色—

狄金森親筆書寫的詩作「狂野之夜-狂野之夜!」。(維基公共領域)

這些毫無疑問就是艾蜜莉·狄金森(Emily Dickinson)的聲音:層層疊疊的象徵主義;敏銳的節奏感,即使並沒有全部押韻;以及獨特的標點符號和大小寫用法,包括那些劃破紙面的破折號。她被譽為第一位現代詩人;文學評論家哈洛·布魯姆(Harold Bloom )曾稱她為「近四個世紀以來西方詩人中最傑出的思想家。」

艾蜜莉·狄金森很早便開始寫作,然而生前僅發表過10首詩。(維基公共領域)

狄金森1830年出生於麻州西部的安姆赫斯特一個聲望很高但並不富裕的家庭,她的曾祖父和祖父就是著名安姆赫斯特學院(Amherst College)創辦人。她從小就接受良好教育,未滿10歲就進入祖父創辦的學院就讀,而且很早便開始寫作,然而生前僅發表過10首詩,而且全部匿名。

1886年狄金森去世後,妹妹「文妮」(Lavinia "Vinnie" Norcross Dickinson)才發現了她數十年間創作的近1800首詩。 1890年至1891年間,「詩集」(Poems)與「詩集:第二輯」(Poems: Second Series)先後付梓,但內容遭出版商大量刪改以符合當時的文學風格,雖然評價褒貶不一,卻成為暢銷書。像「希望市長著羽毛的東西」(Hope' is the Thing With Feathers)和「極度的瘋狂是至高無上的知覺」(Much Madness Is Divinest Sense)這類充滿遠見的詩,終於得以公諸於世。

但直到1955年,由哈佛大學教授湯瑪斯·H·詹森(Thomas H. Johnson編輯的狄金生詩集(The Poems of Emily Dickinson)出版,世人才得以拜讀她所有詩作的原始版本。

狄金森終生未婚,中年以後深居簡出,性情變得愈來愈孤傲內向,經常穿著全身白衣裳,與外界聯繫幾乎全部透過魚雁往返;而她的私生活,尤其是她的性取向,似乎比她的作品更受到流行文化的關注,從舞台劇「阿姆赫斯特美人」(Belle of Amherst),到2018年浪漫喜劇電影「與艾蜜莉的瘋狂之夜」(Wild Nights With Emily),都試圖揭開這位女詩人的真實面貌。然而,真正啟發後世無數詩人的,仍是她詩集中那些充滿個人色彩的生活與自然景象。

封面故事/25部經典傑作 形塑美國文化(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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