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新闻首页
台湾权威

新北瑞芳里長參選人發放電風扇涉賄選 15萬元交保

新北市瑞芳區黃姓里長參選人以舉辦「防範熱傷害宣導活動」為名,發放市價新台幣759元的電風扇及其他物資給里民涉嫌賄選。基隆地檢署昨天發動搜索約談,複訊後諭令黃男15萬元交保。

台湾中央社王朝鈺查看原文 ↗
新北瑞芳里長參選人發放電風扇涉賄選 15萬元交保

(中央社記者 王朝鈺 基隆22日電)新北市瑞芳區黃姓里長參選人以舉辦「防範熱傷害宣導活動」為名,發放市價新台幣759元的電風扇及其他物資給里民涉嫌賄選。基隆地檢署昨天發動搜索約談,複訊後諭令黃男15萬元交保。

基隆地檢署接獲情資,黃男今年6月間,藉由社區發展協會名義,舉辦防範熱傷害宣導活動,發放市價759元的電風扇、米、雜糧麵、醬油與沙拉油等物資給里民,向有投票權的里民賄選,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檢察官洪郁萱昨天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瑞芳分局,前往黃男的辦公處所、住處搜索,查扣相關證物,並傳喚、通知被告及證人等共計79人到案說明。

檢察官複訊後,認定黃男、黃男的友人、母親及配偶,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罪嫌重大,但無羈押的必要,分別諭令新台幣15萬元、10萬元、10萬元、5萬元交保,其餘人等均請回。

基隆地檢署今天表示,賄選嚴重破壞選舉公平及民主制度,不論以現金或其他具有經濟價值的財物作為對價,企圖影響有投票權人的投票意向,均可能涉及賄選犯罪,參選人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編輯:蕭博文)1150922

選擇與事實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贊助,都是守護新聞自由的力量

下載中央社「一手新聞」APP,即時掌握最新消息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手机左右滑动,电脑按 ← → 键,也能切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