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新闻首页
香港本地

女教練涉掌摑男童及要他烈日下罰企 准守行為3年 獲撤虐兒罪

運動女教練涉2024年於長洲一個運動營中,要求8歲男童在炎熱天氣下戶外「罰企」,期間更曾掌摑男童,男童母親了解事件後報警。女教練被控「對所看管

香港01陳蓉查看原文 ↗
女教練涉掌摑男童及要他烈日下罰企 准守行為3年 獲撤虐兒罪

運動女教練涉2024年於長洲一個運動營中,要求8歲男童在炎熱天氣下戶外「罰企」,期間更曾掌摑男童,男童母親了解事件後報警。

女教練被控「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襲擊」及「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兩罪(ESCC 993/2026)。控辯雙方今(23日)同意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案件,獲總裁判官蘇惠德批准。被告須自簽2,000元及守行為3年,兩項控罪獲撤回。

女被告趙軼群(51歲,教練,由普通話傳譯員協助應訊)原被控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襲擊及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兩罪,指她在2024年8月8日在長洲明暉路5號明愛明暉營故意襲擊及忽略8歲男童X。

案情指,在2024年8月8日至10日期間,男童母親為他報名了在長洲營地舉辦的「現代五項訓練營」。入營當天,男童遭受其他營友欺凌,並指他偷竊。他感到沮喪並躲起來,導師團隊到處找他。找到男童後,被告斥責他令其他職員要在炎熱天氣下費力尋找,於是掌摑了男童右臉頰一下。男童感疼痛但沒有受傷。

案發期間,男童曾致電母親哭訴遭受欺凌,母親把情況轉告被告,被告告知她男童曾失蹤。其後被告曾與男童母親視像對話,她目睹兒子和被告在房內獨處,並遭受被告斥責。

酷熱31.8℃高溫曝曬男童罰企約35分鐘

當天的最高氣溫約31.8℃,被告要求男童在走廊罰站15分鐘,之後再到籃球場暴曬罰站20分鐘,其他參加者則正進行射箭訓練,其他職員有目睹事件。

同月18日,男童告知母親曾遭被告掌摑及烈日下罰站,母親聯絡被告了解事件。被告在會面中承認有打男童的後背,但否認曾掌摑。男童母親私下把上述會面錄影並報警。

被告在2026年4月15日被捕。她在錄影會面中指出,她在2024年5月起擔任男童的運動教練。當天找到男童後,男童表示想留在室內「涼冷氣」,她認為男童令其他人要在炎夏中尋找他,要男童必須在戶外逗留,讓他知道天氣炎熱。

手机左右滑动,电脑按 ← → 键,也能切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