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教師節連假 饒慶鈴:拚經濟也要兼顧勞工權益
中秋、教師節4天連假,有勞工在社群抱怨要上班。台東縣政府今表示,國定假日原則上應該讓勞工休假,工資照發。縣長饒慶鈴呼籲,拚經濟也要兼顧勞工權益。

(中央社記者 盧太城 台東縣24日電)中秋、教師節4天連假,有勞工在社群抱怨要上班。台東縣政府今表示,國定假日原則上應該讓勞工休假,工資照發。縣長饒慶鈴呼籲,拚經濟也要兼顧勞工權益。
最近台東社群網站,有民眾詢問國定假日可否休假,上班是否可補假等問題。
台東縣政府對網友所提問題做出回應。台東縣政府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台東縣政府提醒縣內適用「勞動基準法」的事業單位,25日(星期五)中秋節及28日(星期一)教師節均屬國定假日,原則上應讓勞工休假,工資照發給。
如因業務需要安排勞工於國定假日出勤,應徵得勞工個人同意,並依法加倍給付工資。事業單位應提前妥善安排人力及確認薪資計算方式,保障勞工休假及工資權益。
台東縣長饒慶鈴表示,中秋及教師節連假適逢旅遊旺季,旅宿、餐飲、零售及觀光服務業工作需求增加,許多事業單位也會安排人力提供服務。縣政府鼓勵企業把握假期商機、維持正常營運,同時也要落實勞動法令,讓勞工的付出獲得合理回饋,在拚經濟的同時兼顧勞工權益,共同營造勞資雙贏的友善職場環境。
台東縣政府社會處長陳淑蘭表示,國定假日出勤應掌握「勞工同意、工資加倍」原則,依規定,勞工如同意於國定假日出勤,工作時間在8小時以內,不論實際出勤時數,均應依規定加給1日工資。
她表示,以月薪新台幣3萬6000元勞工為例,每日工資為1200元,若於國定假日出勤4小時或8小時,在8小時以內,除原本月薪已包含的國定假日工資外,雇主均應再加發1200元;如出勤超過8小時,超過部分則應依「勞動基準法」延長工時相關規定另行計算工資。
另國定假日出勤不得由雇主單方面要求,仍須徵得勞工個人同意;勞工如未同意出勤,雇主應依法給假並照給工資。
台東縣政府呼籲事業單位,應事先確認連假期間排班及工資計算方式避免因不熟悉法令而影響勞工權益;勞工朋友如遇國定假日出勤未依法加給工資等情形,可備妥班表、出勤紀錄及薪資明細等資料,向台東縣政府社會處反映,電話089-328254或089-351834,亦可撥打勞動部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尋求協助,共同維護勞動權益。(編輯:張國政)1150924
選擇與事實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贊助,都是守護新聞自由的力量
下載中央社「一手新聞」APP,即時掌握最新消息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