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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Cam|大埔女子走出路口 綠的駛至除雨褸上車 後車受阻狂呠

Facebook群組「車cam L(香港群組)」昨日(24日)流傳一段影片,長約45秒,事發前日(23日)上午10時許,當時天雨路滑,「車Cam」車輛沿大埔完善

香港01凌逸德查看原文 ↗
車Cam|大埔女子走出路口 綠的駛至除雨褸上車 後車受阻狂呠

Facebook群組「車cam L(香港群組)」昨日(24日)流傳一段影片,長約45秒,事發前日(23日)上午10時許,當時天雨路滑,「車Cam」車輛沿大埔完善路、往汀角路和大福街交界十字路口方向行駛,繼而按照燈號停在交通燈前等候轉燈,一名身穿黃色雨褸的女子卻一直沿完善路左邊行車線馬路旁徒步行走,甚至走到十字路口位置。

未幾一輛混能綠的沿對面汀角路轉彎,駛近女子所在位置停下,的士停車後,左邊後座車門打開,女子走近的士脫下雨褸,隨手棄在馬路,繼而上車。其間路口交通繁忙,多輛私家車、巴士及重型貨車持續駛過,的士停車上客期間,後方其他車輛受阻響號,被迫從旁駛經。

之後燈號轉綠,「車Cam」車輛轉彎駛近的士,但的士尚未開車,「車Cam」車輛同樣響咹示意,清楚拍到的士車牌。

相關片段其後在網上流傳,帖主形容「呢個位上的士究竟係咩玩法?」,許多網民留言討論,「件雨褸就咁掉喺度,都幾好手尾」、「應該係約定嘅,甚至係識得嘅自己人,條女仲要慢條斯理,件雨褸就周街掉」、「一個夠膽上,一個夠膽停」。

根據香港法例第374G章《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9條,任何人如身處距離交通燈控制過路處15米範圍內,不得在該交通燈所控制的過路處以外橫過馬路。片中女子是在交通燈控制的過路處橫過馬路,亦須遵守同一規例第33(6)條所訂的行人燈號;任何人無合理辯解違反相關規定,可根據第61(2)條被檢控,最高可處罰款2,000元。

另外,根據香港法例第570章《定額罰款(公眾地方潔淨及阻礙)條例》,市民如在公眾地方亂拋垃圾,可被罰款3,000元。

至於的士司機方面,是否構成違例須視乎實際停車位置,根據《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如車輛在法定「不准停車」限制區、行人過路處、黃格仔、巴士站或其他受限制位置停車上落客,可能涉及違反相關交通管制規定,如無合理辯解,根據第61(2)條可處罰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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