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前首相納吉申請暫緩執行15年刑期 法院下月審理
因涉及數十億美元貪腐醜聞而入獄的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Najib Razak)已向法院申請暫緩執行15年有期徒刑。他的律師今天表示,納吉上週才因另一宗案件獲得有條件特赦。

(中央社吉隆坡25日綜合外電報導)因涉及數十億美元貪腐醜聞而入獄的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Najib Razak)已向法院申請暫緩執行15年有期徒刑。他的律師今天表示,納吉上週才因另一宗案件獲得有條件特赦。
路透社報導,現年73歲的納吉於2022年8月鋃鐺入獄,當時他因挪用主權財富基金「一馬發展公司」(1MDB)旗下SRC國際公司(SRC International)的資金,遭判貪污及洗錢罪名成立,並判處12年徒刑;這項刑期後來獲減至6年,罰款也降至5000萬令吉(約新台幣3.9億元)。他始終否認有任何不法行為。
馬來西亞國家元首蘇丹依布拉欣(Sultan Ibrahim)18日給予納吉有條件特赦,允許他在支付5000萬令吉罰款後,以居家監禁方式服完原刑期的剩餘部分,他預定於2028年8月獲釋。
不過,去年12月納吉又在涉及一馬發展公司的另一起案件中被判15年徒刑,這項刑期將在他完成SRC國際案刑期後接續執行。
納吉的委任律師沙菲宜(Muhammad Shafee Abdullah)告訴記者,吉隆坡高等法院將於10月14日決定是否准許納吉在提出上訴期間,暫緩執行這項15年徒刑。
沙菲宜表示,如果納吉支付罰款並獲准暫緩執行刑期,「他很可能當天就能獲釋」。
不過,他指出,由於納吉的法律團隊尚未收到確認特赦的正式文件,目前居家監禁的具體條件仍不明朗。
沙菲宜還說,納吉目前仍無法支付這筆罰款,因為他的許多資產已遭政府凍結。
為協助納吉籌措罰款,他所屬政黨巫統(UMNO)已成立「納吉團結基金」。(編譯: 施施 )115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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