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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碧嬌辭職須補選? 政制局:迫切性較低 先辦好未來三場選舉

捲入大埔宏福苑火災爭議的民建聯大埔區議員黃碧嬌今日(9月26日)根據《區議會條例》(第547章),向特區政府發出書面通知,基於健康理由辭去區議

香港01林彥汛查看原文 ↗
黃碧嬌辭職須補選? 政制局:迫切性較低 先辦好未來三場選舉

捲入大埔宏福苑火災爭議的民建聯大埔區議員黃碧嬌今日(9月26日)根據《區議會條例》(第547章),向特區政府發出書面通知,基於健康理由辭去區議員席位。《香港01》就會否補選有關席位一事向政府查詢,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回應指,應先辦好未來三場重要選舉,考慮到明年年底將舉行區議會一般選舉,估計補選的迫切性較低;民政事務總署表示,《區議會條例》已就如何填補區議會議席空缺作規定,視乎實際情況決定安排。

政制局表示,目前就時間、籌備工作和相對的必要性等方面而言,應先辦好未來三場重要選舉。三場選舉包括11月舉行的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明年3月舉行的行政長官選舉,以及明年年底前舉行的區議會選舉。政制局指,考慮到區議會將於明年年底選舉,估計補選的迫切性較低。政府會與選管會保持溝通,按實際情況適時考慮有關安排。

民政事務總署表示,政府今日收到大埔區議員黃碧嬌根據《區議會條例》(第547章)發出的書面通知,基於健康理由,辭去其區議員席位。政府將按《區議會條例》的規定,稍後在憲報刊登公告宣布有關的區議員席位自九月二十六日起出現空缺。

至於會否補選,總署表示,《區議會條例》已就如何填補區議會議席空缺作規定,視乎實際情況決定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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