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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米地遭潑糞北檢認中共跨境鎮壓 起訴2人求重刑

卡米地喜劇俱樂部5月間遭潑糞、油漆,台北地檢署查出劉姓男子受中國大陸不詳人士指使,教唆郭姓男子犯案,今天依恐嚇、毀損等罪起訴2人,並建請從重量刑。

台湾中央社劉世怡查看原文 ↗
卡米地遭潑糞北檢認中共跨境鎮壓 起訴2人求重刑

(中央社記者 劉世怡 台北29日電)卡米地喜劇俱樂部5月間遭潑糞、油漆,台北地檢署查出劉姓男子受中國大陸不詳人士指使,教唆郭姓男子犯案,今天依恐嚇、毀損等罪起訴2人,並建請從重量刑。

北檢認為,兩人行為除造成卡米地喜劇俱樂部物品毀損,更使中共得以透過犯罪行為實施「跨境鎮壓」、限制台灣人民言論自由,產生壓抑言論自由及干擾民主價值的實質效果。

檢方指出,喜劇演員黃逸豪去年12月間在卡米地喜劇俱樂部演出諷刺中國大陸領導人習近平的相聲,今年1月將表演片段上傳網路後廣受流傳,並定於5月29日、30日在卡米地演出。

檢方調查,33歲劉姓男子受中國大陸不詳人士指使,涉嫌於5月29日下午6時45分前某時,前往35歲郭姓男子位於新北市樹林區的住處,教唆郭男前往卡米地潑穢物,並承諾事後給予報酬。

郭男當天上午先將油漆混合糞便分裝成4袋,晚間6時45分前往卡米地,朝大門及店內潑灑,造成玻璃、地板及牆壁受損,也使俱樂部經營者張碩修及黃逸豪心生畏懼,並出現觀眾退票情形。

檢方指出,劉男隔天凌晨在桃園龜山交付新台幣5萬元報酬給郭男。郭男偵查時坦承犯行,並供出是受劉男指使,犯後態度尚可,但未獲告訴人原諒;劉男則始終否認犯行。

檢方指出,言論自由受憲法保障,若本案輕縱,將大幅降低中共跨境鎮壓犯罪成本,未來可能更容易透過犯罪行為干擾台灣主權、人民言論及民主自由,因此建請法院判處劉男1年10月、郭男1年8月徒刑。

北檢依教唆恐嚇危害安全、教唆毀損等罪起訴劉男,依恐嚇危害安全、毀損等罪起訴郭男,並認兩人分別為想像競合,請法院從一重論處教唆毀損及毀損罪;郭男取得的5萬元犯罪所得則聲請沒收或追徵。

中國大陸國台辦先前回應此案時表示,對卡米地事件具體情況不了解,但稱「台獨是絕路」,這是「民意的表達」,並指所謂跨境鎮壓是無稽之談。

陸委會當時則表示,政府堅定反制跨境鎮壓,並質疑犯嫌若僅是表達個人意見,為何特地將手機恢復原廠設定;若查獲在地協力者配合中共對台從事威脅、滲透或破壞等違法行為,將依法查辦。

案發初期,郭男曾向警方供稱,因不滿業者常提及兩岸議題且難以訂票而犯案,並否認與黃逸豪諷刺習近平的演出有關。北檢偵查後則認定,劉男是受中國大陸不詳人士指使,再教唆郭男犯案。(編輯:張雅淨)115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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