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局揭營業秘密12種洩密態樣 離職員工協力廠商成防範重點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今天公布彙整國內外營業秘密司法判決,歸納出的「12種常見洩密類型」,涵蓋員工離職前竊取資料、離職後透過舊同事取得機密,以及協力廠商不當使用委託企業資料等情形。智慧局指出,企業除強化內部員工管理,也須將協力廠商納入保密機制,並因應AI應用帶來的新興洩密風險。

(中央社記者 曾筠庭 台北29日電)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今天公布彙整國內外營業秘密司法判決,歸納出的「12種常見洩密類型」,涵蓋員工離職前竊取資料、離職後透過舊同事取得機密,以及協力廠商不當使用委託企業資料等情形。智慧局指出,企業除強化內部員工管理,也須將協力廠商納入保密機制,並因應AI應用帶來的新興洩密風險。
智慧局今天舉辦「智慧局公私協力 維護研發成果、營業秘密保護」記者會,局長廖承威表示,營業秘密是企業長期投入研發所累積的重要資產,智慧局長期蒐集國內外營業秘密司法案例,歸納出12種常見洩密態樣,依行為主體及情境,可分為員工離職前、員工離職後及協力廠商等3大類。
其中,員工離職前的常見手法,包括以電子郵件將公司機密檔案寄至私人信箱、利用隨身碟或手機拍照等方式攜出資料,或透過未經公司授權的軟體下載機密檔案,再上傳至個人硬碟,也有員工為規避公司管制,擅自將中高機密等級檔案改標示為一般等級,再以電子郵件寄送給外部人員。
至於員工離職後的洩密情況,智慧局表示,可能利用原公司未及時停用的帳號及密碼,登入伺服器竊取資料,或透過過去同事的人脈關係取得機密資訊,再轉交新任職公司使用,部分離職員工即使收到原公司要求刪除或銷毀機密資料的通知,仍私下留存甚至隱匿。
協力廠商也是營業秘密保護的重要環節。智慧局指出,協力廠商可能在執行業務時取得委託企業的營業秘密,卻違反保密協議擅自使用,甚至據以申請專利;也有廠商人員藉維修設備機會,私下抄錄機器製程參數,或將一家公司的生產線機密檔案複製至個人USB,再交給另一家競爭企業使用。
因應生成式AI普及帶來的風險,智慧局舉例說明,2023年南韓三星電子曾發生工程師將公司機密資料輸入生成式AI工具詢問問題,引發營業秘密外洩疑慮。企業不可能全面禁止員工使用AI,應將AI使用規範納入公司保密政策,透過內部資訊系統限制機密資料輸入,並加強員工保密教育訓練,以及在職、離職員工與協力廠商的管理。
為強化企業營業秘密保護,智慧局編製「營業秘密保護實務教戰手冊3.0」、「中小企業營業秘密保護機制檢核表」及「學研機構營業秘密管理實作要領」等資料,供企業及學研機構參考。其中,中小企業檢核表涵蓋10大檢核項目、共67項指標;教戰手冊則依企業規模提供不同階段的管理建議,從新創企業到大型跨國企業,逐步建立營業秘密保護制度。
智慧局表示,將持續透過公私協力及實務案例研析,協助企業從防範洩密進一步發揮營業秘密的資產價值,維護台灣產業競爭力。(編輯:潘羿菁)115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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