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揭金檢4大缺失 銀行說不清房貸壽險恐踩線
金管會今天揭露金檢4大類缺失,包含防詐、消保、內部管理與資安議題。金管會表示,抽調錄音時發現,部分銀行業務員辦理房貸過程中解釋不清,導致有民眾不太清楚是否一定要買房貸壽險才行,銀行應更謹慎說明,銀行局後續也會請銀行說明,將視銀行檢討與改正狀況處理。

(中央社記者 蘇思云 台北29日電)金管會今天揭露金檢4大類缺失,包含防詐、消保、內部管理與資安議題。金管會表示,抽調錄音時發現,部分銀行業務員辦理房貸過程中解釋不清,導致有民眾不太清楚是否一定要買房貸壽險才行,銀行應更謹慎說明,銀行局後續也會請銀行說明,將視銀行檢討與改正狀況處理。
金管會今天公布2026年上半年金融機構主要檢查缺失,針對金控、本國銀行等10業別,關注防詐、消費者保護、內部管理與資訊安全等4大領域。
第一類為「防制詐騙、洗錢、打擊資恐及反武擴作業」,金管會檢查局副局長郭文龍解釋,像是開戶審查作業欠妥適,或者客戶由籌備處變更為正式公司,但未落實辦理客戶審查作業,導致沒發現公司符合多項警政署公布人頭公司開立帳戶異常特徵,並在開戶後不久就陸續遭165聯防機制通報。
郭文龍指出,金融機構辦理開戶審查時,應落實審查,拒絕疑似使用人頭或虛設行號等申請開戶,此外,對客戶申請虛擬帳號服務,應落實持續交易監控。
第二類為消費者保護,金管會檢查發現缺失包含未有效建置客戶與理財專員、招攬通路或業務員通訊地址相同的監控機制;此外,銀行辦理房屋貸款業務,沒充分告知客戶可自主選擇是否投保房貸壽險,導致客戶誤認投保房貸壽險為核貸的必要條件,或以爭取較低利率勸誘投保房貸壽險。
至於合計幾家銀行有類似搭售房貸壽險情形,郭文龍說明,沒有特別統計家數,主要是呈現態樣。此次是過程中抽調錄音發現,部分銀行業務員介紹過程中沒有充分告知、解釋不清楚,導致客戶不太清楚辦理房貸是否一定要買房貸壽險才行,希望銀行從事房貸業務時要更謹慎說明。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張嘉魁表示,過去金管會多次強調,房貸壽險並不是法令強制投保項目,銀行不能強制搭售,或是以此作為核准房貸的必要條件,後續收到檢查報告後,會針對零星案件請銀行說明,不一定開罰,將視銀行檢討與改正狀況處理。
第三類為內部管理缺失,像是辦理利害關係人資料建置,有董事未落實申報導致未建檔的情況。郭文龍表示,金融機構應確實辦理利害關係人資料申報及建檔作業;辦理授信或交易前,應先查詢其對象是否為利害關係人,並留存查詢紀錄。
第四類為資訊安全,像是對各作業系統主機,未建立主機安全強化標準並定期檢視、主機的最高權限帳號未回收納管,且未建立事前申請及事後定期抽查等機制。
郭文龍表示,金融機構應建立系統安全強化標準、納管最高權限帳號,並確實辦理帳號權限清查作業;APP更新上架前應通過資安檢測及漏洞修補作業。(編輯:張均懋)115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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