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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查個資二審開庭!王大陸稱「只幫女友拉群組」未參與 涉案刑警認罪

王大陸進入高院門口。(記者翁靖祐攝)〔記者楊心慧/台北報導〕藝人王大陸涉花360萬元找「閃兵集團」首腦陳志明協助閃兵,因懷疑對方拿錢沒辦事,透過車商小開游翔閔找刑警劉居榮查陳男個資;另因女友闕沐軒遭詐騙,涉嫌透過四海幫堂主陳子俊查潘姓男子親屬個資,一審新北地院判王大陸擅查陳男個資部分無罪,王大陸及女

自由时报楊心慧查看原文 ↗
王大陸進入高院門口。(記者翁靖祐攝)
王大陸進入高院門口。(記者翁靖祐攝)

〔記者楊心慧/台北報導〕藝人王大陸涉花360萬元找「閃兵集團」首腦陳志明協助閃兵,因懷疑對方拿錢沒辦事,透過車商小開游翔閔找刑警劉居榮查陳男個資;另因女友闕沐軒遭詐騙,涉嫌透過四海幫堂主陳子俊查潘姓男子親屬個資,一審新北地院判王大陸擅查陳男個資部分無罪,王大陸及女友擅查潘男親屬部分判刑6月。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今開庭,王、闕仍做無罪答辯,王大陸強調僅替女友及游翔閔建立群組,未參與討論,劉居榮則坦言犯罪。

檢方調查,王男不滿陳男收錢沒處理免役一事就失聯,找游男協助,去年2月游帶著王,找游的好友劉員幫忙,劉登載不實查詢事由協助查詢陳男個資,透過游傳給王。

王大陸開完庭與律師一同步出高院。(記者楊心慧攝)

一審新北地院合議庭認為,王大陸、游翔閔及刑警劉居榮雖有違法利用陳男個資的行為,但無法證明主觀上具有圖利或損害他人利益的意圖,因此判無罪;劉男另因以不實理由查詢個資並洩密,遭判刑1年4月。

另王大陸因女友闕沐軒遭潘男詐騙,與闕、游成立「失去的!一定要拿回來!」微信群組追討款項,游再找陳子俊協助取得潘男兄姊個資,並委人前往住處討債。新北地院認定王、闕、游、陳等人有罪,其中游、陳等人因和解賠償判刑3月,王、闕未和解賠償,各判刑6月。

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今開準備程序庭,王大陸仍主張無罪,他指出,當時是為協助遭詐騙的女友尋找潘男,才請友人游翔閔幫忙,由於女友與游男並不認識,因此由他建立微信群組讓兩人聯繫,但自己並未參與後續討論,也未參與違法利用個資。

至於一審獲判無罪、遭檢方提起上訴的陳志明個資案,王大陸表示,當時僅請友人幫忙尋找「小黑」,後來得知「小黑」已入監服刑,便告知友人不用再找,過程中自始至終僅以「小黑」稱呼對方,未透露真實姓名,一般人也無從得知「小黑」究竟是誰。

針對協助女友闕沐軒追查潘男而遭一審判刑6月部分,王大陸強調,女友因遭詐騙希望找人追討款項,他僅負責建立群組,讓女友與游男直接聯繫,自己並未實際參與討論,例如游男曾在群組傳送訊息,他甚至相隔20天才回覆「辛苦了」,只是基於朋友立場禮貌致謝,在群組內幾乎沒有其他對話。

闕沐軒則表示,潘男原先曾允諾還款,後來入監服刑,期間也曾從獄中寫信給她,但雙方於2024年間一度失聯,她當時以為潘男已出獄,才請游翔閔協助找人,自始至終都是請游男尋找潘男本人,從未要求查找潘男家屬,也未指示取得其家屬個資,因此主張並未違反個資法。

刑警劉居榮則當庭認罪,表示去年2月13日在台北市刑大偵三隊任職期間,利用偵辦其他案件的機會查詢陳志明個資,並告訴王大陸,請求法官從輕量刑。

受命法官庭末諭知,本案訂於12月23日再度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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