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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金德:採購法翻修 將檢討3家投標才能開標等制度

為凝聚政府採購法修法共識,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昨天舉辦「產業界說明會」,工程會主委陳金德說,政府採購環境與採購法立法當初已有很大差異,必須大幅翻修,此次修法預計檢討3家投標才能開標、上級機關監辦及底價訂定等制度,並提升契約範本效力。

台湾中央社賴于榛查看原文 ↗
陳金德:採購法翻修 將檢討3家投標才能開標等制度

(中央社記者 賴于榛 台北30日電)為凝聚政府採購法修法共識,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昨天舉辦「產業界說明會」,工程會主委陳金德說,政府採購環境與採購法立法當初已有很大差異,必須大幅翻修,此次修法預計檢討3家投標才能開標、上級機關監辦及底價訂定等制度,並提升契約範本效力。

工程會去年預告大幅修正政府採購法,刪除須3家廠商投標限制等,但預告期間立法委員多持保留意見,因此今年3月工程會宣布採購法修法暫緩,透過陸續舉辦說明會,蒐集第一線實務意見作為修法參考。

工程會昨天舉辦「政府採購法修法產業界說明會」,共有超過60位各公協會代表參與。工程會今天透過新聞稿指出,廠商是政府採購市場的重要參與者,對招標、投標、履約及契約管理等實務運作具有直接經驗,因此邀集各公協會交流,就是希望從產業端了解現行制度執行所面臨的問題及修法建議。

根據工程會說明,昨天會中雙方討論停權制度、契約範本效力、金質獎獎勵落實、廠商資格設定、評選機制改善、技術服務費用合理性、合理等標期、底價制度、專案管理機制、採購級距金額調整、專業分包及開口契約等議題,與會者還建議為因應產業環境及市場變化,採購法應建立每3年定期檢討的修法機制。

陳金德致詞時說,政府採購環境與採購法立法當初已有很大差異,有必要大幅翻修,因此修法預計檢討3家投標才能開標、上級機關監辦及底價訂定等制度,並提升契約範本效力,避免機關增訂不公平條款,讓廠商與採購機關的地位更為平等。

他表示,希望透過這一系列的說明會,讓來自機關及產業的真實聲音被社會各界聽見及重視。工程會指出,產業界說明會已經是第7場說明會,後續將把蒐集的具體建議轉化為修法內容,進一步凝聚修法共識,預計於年底提出修法草案預告。(編輯:林克倫)11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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